宁波推出"两慢病"配药便民举措,最多可配3个月用药量

2024-10-15 10:10:21 - 中国宁波网

转自:中国宁波网

宁波推出"两慢病"配药便民举措,最多可配3个月用药量

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现场

高血压、糖尿病(下称“两慢病”)患者配药最多可配3个月用药量,用药处方可外配。记者今天(10月14日)从宁波市卫健委了解到,为有效破解群众反映的基层“配药难”问题,即日起,宁波市推出“两慢病”配药更省心便民惠民“五项举措”。

提供“两慢病”长处方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省定“两慢病”药品种类,经医生评估后,可向病情稳定确有需要的“两慢病”患者开具4周至12周的长处方。

增加基层医疗机构“两慢病”用药品种,“大医院配的药在基层医疗机构配不到”这样的情况将有望减少。按要求,各地将针对“两慢病”开展辖区内群众用药品规需求调研,精准掌握辖区群众“两慢病”常用药品需求。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牵头单位根据浙卫办统一的浙江省“两慢病”常用药物配备清单,优化现有药房、药库存量结构,落实药品配备,并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制定“两慢病”用药供应目录,原则上规格总量只增不减,并建立定期调整和优化药品供应目录机制,做到应配尽配。

宁波推出"两慢病"配药便民举措,最多可配3个月用药量

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现场

我市还将实施紧缺药品登记配送服务。针对群众需求的个别“两慢”病药品,一时无法实现及时采购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政府办的村卫生室将建立缺失“两慢病”药品登记制度,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医共体牵头单位调配或按目录自行采购药品,以满足群众“两慢病”用药需求。

提供“两慢病”用药处方外配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按《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和《宁波市医疗机构外配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供“两慢病”用药处方外配服务,并依托医共体牵头单位加强外配处方的日常监管。

此外,我市还将加大力度拓展“互联网+药品”服务。一方面,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主体提供“共享药房”服务,针对群众有需要但药房未配备的药品,由基层医生通过HIS系统开具“共享药房”用药处方,以“在院付费、送药上门”方式,解决基层群众“配药难”问题;另一方面,以互联网医院为主体提供“复诊配药”服务,群众通过宁波云医院平台上的互联网医院,选择“复诊配药”,以“线上付费、送药上门”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配药服务。

中国宁波网记者 陈敏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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