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免罚、从轻减罚 “容错式”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2024-10-15 11:12:39 - 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梁淑芳)针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推出多项柔性化、人性化执法举措,避免简单地“一抓了之”“一罚了之”。

当前,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创新探索包容审慎、首违不罚等行政执法监管新模式,变“严罚式”为“容错式”,彰显执法温度。自5月1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高频行政执法事项减免责清单》实施以来,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涉企行政处罚中,综合考虑违法情形、危害后果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整改情况,已累积对64家企业实施首违轻微免罚措施,对104家企业实施从轻或减轻处罚。

轻微免罚、从轻减罚 “容错式”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当前,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创新探索包容审慎、首违不罚等行政执法监管新模式,变“严罚式”为“容错式”,彰显执法温度。执法人员现场为企业负责人讲解相关政策法规。记者梁淑芳摄

10月14日,新疆马蜂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赵立军来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办案大厅,处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逾期事项。

他说,之前,企业收到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逾期提示,因为太忙,疏忽了。

“现在处罚很人性化,给了我们积极改正的机会,降低了处罚金额,也减轻了企业负担。”赵立军说,作为运输企业,他们有60辆运输车辆,也加入了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业户群,以后将以此次处罚为戒,规范守法经营。

现场执法人员介绍,该企业车辆《道路运输证》审验逾期虽然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同时,企业也具备积极配合调查取证、主动供述违法事实、没有造成事故危害后果的认定条件,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高频行政执法事项减免责清单》中的从轻处罚情节规定。因此,他们在原本应当处罚1000元的基础上,最终作出了从轻处罚、给予该企业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旨在鼓励企业主动消除违法行为,也减轻企业经济负担。

相关首违免罚、从轻减轻处罚政策,市民可通过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和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分局办事大厅进行查询,还可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和各分局电话进行咨询。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各分局咨询电话:

法制督查科:0991-3180061

水磨沟区分局:0991-4650316

天山区分局:0991-4657612

沙依巴克区分局:0991-4855495

高新区(新市区)分局:0991-3824717

经开区(头屯河区)分局:0991-3870936

达坂城区分局:0991-4166852

米东区分局:0991-335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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