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典委:9103 药物引湿性试验指导原则公示

2024-01-15 18:49:32 - 市场资讯

转自:蒲公英Ouryao

近日,为降低原检测方法外界环境的干扰,缩短了测定时间,国家药典委发布了9103药物引湿性试验指导原则,本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增加方法2(即采用动态蒸汽吸附法测定引湿性)、扩展指导原则的应用范围至辅料等,公示期为3个月。

01主要修订内容

1.扩展指导原则的应用范围至辅料等,删去“9103药物引湿性试验指导原则”题目中的“药物”两字,修改为“9103引湿性试验指导原则”。

2.为保证数据可靠,增加“试验应在环境温度不高于30℃,相对湿度不大于40%的环境条件下进行,取样一般应在5分钟内完成”的描述。

3.增加供试品取样量“一般不少于0.5g”的要求。

4.对方法1进行文字修改。

5.增加方法2,即动态蒸汽吸附法测定引湿性。采用动态蒸气吸附法通则中的仪器装置,试验方法与方法1基本一致。

02通知原文

药典委:9103 药物引湿性试验指导原则公示

我委拟修订9103药物引湿性试验指导原则。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9103药物引湿性试验指导原则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

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联系人:徐昕怡、朱冉

电话:010-67079522、010-67079581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100061

药典委:9103 药物引湿性试验指导原则公示

药典委:9103 药物引湿性试验指导原则公示

药典委:9103 药物引湿性试验指导原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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