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承压类特种设备监督抽查检验情况的通报

2023-11-15 10:18:01 - 中国质量新闻网

转自: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承压类特种设备监督抽查检验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佛山检测院、顺德检测院:

为降低特种设备系统性风险,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市局组织开展2023年佛山市在用承压类特种设备监督抽查检验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监督抽查检验,由承检单位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佛山检测院按照市局制定的监督抽查内容、要求与方法开展,共对佛山市禅城、南海、三水、高明、顺德五区范围内44家使用单位在用的超设计年限压力容器300台;14家使用单位在用14条发电厂内动力管道,共42110.79米;45家使用单位在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含建材行业蒸压釜、玻璃行业蒸压釜、硫化罐、灭菌器等)94台及其附属压力管道;9家使用单位在用氨介质压力容器75台及其附属压力管道;7家使用单位在用危化品储存压力容器20台及其附属压力管道等进行监督抽查检验。

在用的300台超设计年限压力容器监督抽查检验中,发现存在不符合项目(含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的超设计使用年限压力容器共77台,其中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的共1台。

在用的14条共42110.79米发电厂内动力管道监督抽查检验中,发现存在不符合项目(含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的在用发电厂内动力管道共10条共29135.12米。其中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的共10条共29135.12米。

在用的94台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含建材行业蒸压釜、玻璃行业蒸压釜、硫化罐、灭菌器等)及其附属压力管道监督抽查检验中,发现存在不符合项目(含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的设备19台,其中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的2台。检验建材行业蒸压釜附属压力管道12条,发现存在不符合项目(含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的压力管道5条,,其中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的2条。

在用的75台氨介质压力容器及其附属压力管道监督抽查检验中,发现存在不符合项目(含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的在用压力容器共8台,没有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设备。

在用的20台危化品储存压力容器(氨储罐13台,氢储罐7台)及其附属压力管道监督抽查检验中,发现存在不符合项目(含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的在用压力容器共2台,且均为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的设备。

二、主要问题分析

(一)超设计年限压力容器监督抽查检验发现的主要问题。

超设计年限压力容器监督抽查检验发现主要问题包括安全阀超期未校验;压力表超期未检定;未办理使用登记证变更;快开门联锁装置功能失效,其中快开门联锁装置功能失效是本次抽查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说明仍有个别使用单位对快开门联锁装置及功能完好性不够重视、不够了解,存在相当大的安全隐患。

(二)发电厂内动力管道监督抽查检验发现的主要问题。

2023年是近年以来,市局首次将发电厂内动力管道纳入市承压类特种设备监督抽查检验,14条被抽查动力管道,共有10条存在问题,问题集中在管理方面,具体包括发电厂内动力管道未进行定期检验,发电厂内动力管道未办理使用登记,且以上问题为严重事故隐患或重大问题项。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使用单位对动力管道相关法律技术规范要求不清晰,对该类管道界定认知不清,使用管理不完善,或者意识薄弱,部分发电厂内动力管道未办理使用登记,造成特种设备无法纳入正常监管,无法开展正常的定期检验,管道使用过程产生的缺陷不容易被发现,安全隐患较大。

(三)在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及其附属压力管道监督抽查检验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及其附属压力管道监督抽查检验发现主要问题主要包括:未办理使用登记证;未进行定期检验;使用超20年未进行使用登记变更;无持证快开门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或持证人员证件过期未及时换证;无出厂技术资料或技术资料丢失;局部保温层脱落;安全阀整定压力超过设计压力或最高允许使用压力;安全阀未检验,压力表未校验或超期未校验;压力表刻度盘上未划出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使用记录,采用螺钉将压力容器每个底座的四角完全固定,未留压力容器膨胀余量等。以上问题反映出部分使用及安装单位对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等的规定不熟悉,管理工作不到位,对特种设备的管理不够重视,安全意识比较薄弱。

 (四)氨介质压力容器及其附属压力管道监督抽查检验发现的主要问题。

氨介质压力容器及其附属压力管道监督抽查发现主要问题包括未办理使用登记变更,未见设计、安装原始资料,未给出设计使用年限并已使用超过20年,且未办理使用变更,安全阀排放出口与排放管未连接好,附属压力管道标识不完善、部分保温层破损,人体静电消除设备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等。以上问题反映出部分使用单位存在不熟悉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情况,对特种设备管理不到位,管理漏洞较多,资料管理不完善,未及时办理使用登记证的超设计年限变更手续。在特种设备的使用过程中,未按照技术规范进行维护。

(五)危化品储存压力容器及其附属压力管道监督抽查检验发现的主要问题。

危化品储存压力容器及其附属压力管道监督抽查发现主要问题包括:氨储罐定期检验过有效期;氨管道定期检验过有效期;氨管道未办理使用登记。以上问题为严重事故隐患或重大问题项。以上问题反映出部分使用单位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管理制度不健全,法律法规意识薄弱,对压力管道界定认知不清,或者故意隐瞒该管道,会造成压力管道脱离法定监管,造成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综合运用特种设备监督抽查检验成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区局结合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一并执行。

 (一)做好监督抽查检验后续相关工作。

本次监督抽查检验发现问题和隐患由承检单位负责跟踪确认整改结果,请各区局做好辖区内监督抽查检验中发现问题的使用单位的监管和执法工作,督促其及时完成整改,特别是严重隐患问题整改,实现安全隐患闭环处理。请各区局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约谈使用单位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总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等,督促其按总局74号令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各区局要针对本次监督抽查检验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要将发现问题多的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突击抽查,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于抽查反映出的普遍性问题和可能存在的系统性风险,各区局要采取积极应对措施,举一反三,推动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对监督抽查检验中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重大问题较多的发电厂内动力管道和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不按照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以及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使用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以执法工作提升监督抽查检验工作能效,促进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四)进一步把好检验质量关。

近年来,省局和市局组织的特种设备监督抽查检验重大问题和严重事故隐患发现率较高,特别是压力管道。另外,不少使用单位被发现存在缺失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材料的问题,安全管理制度也是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核查项目,各检测机构要加强与定期检验结果的比对分析,进一步提升定期检验质量,把好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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