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对深圳市瑞禾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11-15 14:46:28 - 中国质量新闻网

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对深圳市瑞禾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对深圳市瑞禾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龙岗)应急罚〔2023〕791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瑞禾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YP2W9C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詹雅吉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龙岗)应急罚〔2023〕7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1、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2、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3、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4、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1名)档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

2023年8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深圳市瑞禾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人)存在以下4项问题:1、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1位电工)档案。

处罚依据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违法行为编号1024的规定;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违法行为编号1003的规定;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七条第(六)项、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调整补充)违法行为编号1004的规定;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及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三十八条、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违法行为编号1042的规定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1、对深圳市瑞禾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900元(玖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2、对深圳市瑞禾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900元(玖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3、对深圳市瑞禾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900元(玖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4、对深圳市瑞禾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作出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以上四项,对深圳市瑞禾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合并作出人民币5700元(伍仟柒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57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13

处罚机关

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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