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支持范围扩至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提供重要支撑
转自: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加快落实增量政策措施要求,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启动实施。按照通知要求,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从最初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进一步扩大到了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10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倪虹部长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上,提出了“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的政策“组合拳”,其中一个“增加”就是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本次通知印发后,这项增量政策将加速落地。
通知明确,地级城市资金能平衡、征收补偿方案成熟的项目,均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这些城市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均可以获得政策支持: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适用有关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城中村改造贷款等,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各地将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通知强调,各地要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统筹考虑商品房的存量和增量,从实际出发,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城市危旧房改造可参照执行。
各地将城中村改造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通知要求,各地要落实好城中村改造财税、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严格落实“一项目两方案”,即每个项目都要制定完备的征收补偿方案、资金平衡方案等,这样既能避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又能确保征收工作顺利推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各项支持政策尽快落地见效。这将充分释放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巨大潜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住房与住区研究所所长卢华翔认为,以货币化安置方式推进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消化存量商品房。从以往经验看,城中村改造带来刚性购房需求见效释放快,将为当前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提供重要支撑。
上海交通大学住房与城乡建设研究中心主任陈杰认为,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从长远看,可以为在城市实现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的协同增进打下牢固基础,是各城市提升城市吸引力和增进城市竞争力的重要基石;在当下,也可以直接起到稳定居民预期、激发消费潜力、填补投资缺口、平滑经济周期的多重功效。
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虞晓芬建议,实施城中村改造,一个重要的原则是要先谋后动、动则必快、动则必成。这次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一项目两方案”,即每个项目都要制定完备的征收补偿方案、资金平衡方案等,确保条件成熟的项目才启动实施,这能够有效避免项目和债务风险,切实维护城中村居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