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时刻 | “职务侵占”不可为,做遵纪守法“打工人”

2024-11-15 21:36:04 - 陕西法制网

普法时刻 | “职务侵占”不可为,做遵纪守法“打工人”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近年来,职务侵占案件呈现主体多样、手段隐蔽、金额巨大等特点,严重影响企业权益,更影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家贼难防”成为部分企业面临的一大痛点。近日,耀州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宣判一起职务侵占犯罪案件,二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四个月及二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基本案情

李某和陈某均系铜川某国有控股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高管,2021年4月至2022年1月,李某与陈某合谋,利用其职务之便,在子公司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虚增结算金额、虚构项目合同等手段,骗取子公司资金200余万元。

案发后,涉案资金已全部追回并返还被害企业。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陈某利用职务之便,以骗取手段将公司财物占为己有,数额巨大,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查明的事实,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态度,结合控辩双方意见,故作出上述判决。

典型意义

职务侵占罪是发生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内的一种常见性犯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物,它不但侵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也会给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造成严重影响。职务侵占罪的发生往往与这些单位存在的管理漏洞相关联。

就本案而言,被告人李某与陈某能够在数年内多次违反规定,将多达200余万元的巨额款项据为己有,表明该公司在管理上存在严重漏洞。案件审理中,耀州区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危害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彰显了司法权威与秩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提醒相关企业应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减少经营风险.

以案说法

非己之利,纤毫勿占;非己之益,分寸不取。在此,耀州法院提醒广大“打工人”,廉洁从业是每个劳动者的基本从业规范,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企业财产,中饱私囊,不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将导致企业资产流失,损害企业生态,制约企业健康发展。所以,从业人员无论是否受到监督,当面对金钱诱惑时,都应坚守职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杜绝侥幸心理,切莫以身试法触碰法律“高压线”。(通讯员:吴婷)

编辑:赵佳欣

责编:雪云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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