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招】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公开遴选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
为深化市属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推进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北京市文资中心)所出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根据北京市文资中心《市属国有文化企业兼职外部董事管理办法》(京文资发〔2022〕1号)等规定,北京市文资中心拟建立市属国有文化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市属国有文化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数量
本次遴选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若干名。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规定,具有较强的国有产权代表意识。政治意识强,综合素质好,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具有良好的职业信誉和个人品行,担当尽责,诚信勤勉,守法遵规,廉洁自律,能够忠实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
3、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开放的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市场意识。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素质,熟悉国资国企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国有文化企业监管规定,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行业情况,具备履行兼职外部董事职责所需的法律、经济、文化、金融、风控等方面专长。
5、具有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资本运作、财务审计、风险防控、战略规划、公司治理、人力资源、法律、文化等方面工作经验或专业特长,在相关企业和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
6、一般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会计、金融、审计、法律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
7、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履行职责,初次入选人才库的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22年6月30日)。
8、报名人员需征得本人工作单位或上一级主管单位的同意,符合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兼职的相关规定。
9、因违规违纪违法或者受到责任追究被免职或者解聘的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和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职位禁入规定、失信联合惩戒规定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能参加本次人才遴选。
10、现工作单位在北京地区的报名人员优先。
三、遴选程序
1、人选报名。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中介机构推荐等方式向北京市文资中心报名,并填写《北京市文资中心遴选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见附件)及提供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北京市文资中心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遴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遴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3、人选评审。北京市文资中心对通过资格审查人选进行评审,形成入库人选初步意见。
4、公示。将通过初步评审人选在北京市文资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5、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录入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对入库人才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原则上为3年,期满后再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保留在库资格。
6、选聘。根据北京市文资中心所出资市属国有文化企业董事会建设情况和结构配备需要,从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中遴选合适人员,履行相关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工作补贴。
四、报名材料
1、《北京市文资中心遴选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一式2份(贴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报名人员工作单位及负责人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附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认证材料。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5、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文字材料(1500字左右,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出版有论文或专著的,将论文或专著名称附在材料后。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待评审时提供,报名时只提供扫描件或证照电子版即可。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制成压缩文件发送至qilingchu@126.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兼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日为准。
联系人(电话):翟卫国(010-62060524),徐晓君(010-6206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