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土地证和补发不动产权证的通告

2023-02-15 07:01:39 - 海南日报

海资规琼山〔2023〕21号

丁海峰现向我局申请土地证遗失补证及继承业务。该宗地位于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北坡新村12号,四至为:东至廖宅、南至路、西至王宅 吴宅、北至路;土地面积为480平方米,原土地使用权人丁煌英已过世,由其儿子丁海峰继承。经调查,该申请人持有的琼山籍国用(1998)字第10-023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登报挂失,现我局通告注销该证,上述土地证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琼山分局提出书面申述,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补发上述宗地新的《不动产权证》。特此通告。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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