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开抢,三门峡将发送电子消费券!

2023-02-15 17:30:29 - 政府网站

转自:三门峡发布

“新春送福·便捷生活”2023年三门峡电子消费券(生活类)发放活动通告

明天开抢,三门峡将发送电子消费券!

为促进我市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促消费、惠民生、提振经济。经研究决定,在三门峡市区及各县(市、区),两级联动,市县分别组织开展“新春送福·便捷生活”2023年三门峡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

一、活动时间

本次生活类消费券计划分十期发放,活动将根据每期市场反映适时调整。

第一期2月16日开始发放,使用期限为2月16日至2月28日,为期13天。

第二期3月1日开始发放,使用期限为3月1日至3月31日,为期31天。

第三期4月1日开始发放,使用期限为4月1日至4月30日,为期30天。

第四期5月1日开始发放,使用期限为5月1日至5月31日,为期31天。

第五期6月1日开始发放,使用期限为6月1日至6月30日,为期30天。

第六期7月1日开始发放,使用期限为7月1日至7月31日,为期31天。

第七期8月1日开始发放,使用期限为8月1日至8月31日,为期31天。

第八期9月1日开始发放,使用期限为9月1日至9月30日,为期30天。

第九期10月1日开始发放,使用期限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期31天。

第十期11月1日开始发放,使用期限为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期30天。

二、消费券类别

每期消费券含餐饮、商超、医药等消费领域,分为10元、20元通用消费券和25元品质消费券。

通用消费券:消费满30元可使用10元消费券、消费满5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

参加商户:三门峡市域内餐饮、商超、医药企业(参与活动商家以活动详情页展示为准),消费者在领取消费券后,在美团平台下单指定品类商品,可在支付页面使用领取的消费券,每笔订单限用一张券。

品质消费券:在指定餐饮商户消费满50元以上可使用。

参加商户:主城区(湖滨区、开发区、陕州区、商务中心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重点餐饮企业(参与活动商家以活动详情页展示为准),消费者在领取消费券后,在美团平台下单指定品类商品,可在支付页面使用领取的消费券,每笔订单限用一张券。

三、消费券领取渠道和使用范围

首期发券时间2023年2月16日上午10:00开始。用户进入美团App首页搜索“三门峡消费券”即可进入活动页面,点击“领券”按钮即有机会获得“新春送福·便捷生活”消费券。活动期间,消费券数量有限,领完即止。已领取的消费券可在“美团App-我的-红包卡券-券包”内查看。

消费券用于餐饮外卖、商超、医药类等消费品类使用(参与活动商家以活动详情页展示为准),消费者在领取消费券后,在美团平台下单指定品类商品,可在支付页面使用领取的消费券,每笔订单限用一张券,具体结算价格以下单界面为准。

具体领券及使用规则请查看“三门峡消费券”活动页面。

四、消费券使用说明

1.通用消费券和品质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不可转让使用,不可拆单、转卖。

2.消费券仅在使用期限内有效,逾期作废。

五、信息发布平台

为了提高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影响力,最大限度的调动市民和企业的参与度,本次活动将通过“三门峡商务”公众号及时发布信息。

六、其他事项

1.消费券发放活动遵循公平、诚信原则,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坚决杜绝商家借机涨价等不诚信经营行为,实行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依法经营、依规促销,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对变相加价、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商家,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商务领域诚信黑榜;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美团客服电话:1010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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