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监局第三监管办加强辖区新冠肺炎治疗药物生产质量监管

2022-12-15 14:53:00 - 媒体滚动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为加强新冠肺炎治疗药物质量监管,近日,天津市药监局第三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第三监管办)对辖区生产新冠肺炎治疗药物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持续合规生产。

提前主动作为,摸清品种底数。第一时间对疫情防控相关品种近期生产情况进行摸底,要求企业合规开展生产,随后对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及其他相关文件品种清单内容,对辖区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筛选,建立一企一档,对企业的库存、产能、原辅料库存和出库等情况进行数据更新并每日报送。

天津市药监局第三监管办加强辖区新冠肺炎治疗药物生产质量监管

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质量安全。对照清单目录,对涉及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新冠肺炎诊治药物原辅料购进、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变更管理、偏差管理及产品出厂检验放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核准处方及工艺组织生产,切实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指导企业供储,保障有序生产。积极帮助和指导企业做好有序生产、采购、储备和供应,完善新增设备确认与验证,在扩充产能的同时满足临床合理安全用药,保障新冠治疗相关药品有序生产和市场供应,服务防控工作大局。

下一步,第三监管办将持续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产品监管,遇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与工信、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协助,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并探索积极宣传、引导公众科学安全用药。(杨菲)

《中国医药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

(责任编辑:常靖婕)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