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购买新建商品房最高可得6万元补贴

2023-12-15 15:05:04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段瑞如)近日,宁波市高新区发布《高新区住房购房补贴实施办法》。

宁波高新区:购买新建商品房最高可得6万元补贴

《办法》明确,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高新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调产安置购房和产权调换购房除外)、二手住房的可享受政府一次性购房补贴,购买商业办公用房、车位、车库不列入购房补贴。司法处置、离婚分割、继承、赠与(含遗赠)、互换、共有人之间转让等,不列入补贴。

针对补贴标准,《办法》明确,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人一次性给予购房完税金额(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总额)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二手住房购房人一次性给予购房完税金额(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总额)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

此外,《办法》明确,在规定时限内购买住房的个人纳入补贴范围,企事业单位购房不纳入购房补贴。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购买人为2人及以上的,应当按共有人数共同提出申请,自主协商确定其中一名共有人的账户,接收核准发放的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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