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市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十八期

2023-12-15 15:25:15 - 中国质量新闻网

【山东】烟台市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十八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和饮料共21大类食品930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2大类食品8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使用等问题。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薰井洞餐饮店购进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莱阳龙秀海鲜销售店购进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莱州二店购进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莱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购进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光速吕氏餐饮有限公司购进的菜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六)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睿骁麻辣烫店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海阳市领鲜酒店的自消毒餐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海阳市周全粥倒粥店的自消毒餐具(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消费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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