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到2026年底数据产业年均增速超20%

2023-12-15 22:26:29 - 澎湃新闻

国家发改委拟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实施“数据要素×”试点工程。

12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共计23条,从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总体要求、重点行动等五方面作出要求。其中,重点行动有12项,提及支持开展通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和垂直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

关于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目标,《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6年底,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广度和深度大幅拓展,在经济发展领域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得到显现,打造300个以上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场景,产品和服务质量效益实现明显提升,涌现出一批成效明显的数据要素应用示范地区,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数据产业年均增速超过20%,数据交易规模增长1倍,场内交易规模大幅提升,推动数据要素价值创造的新业态成为经济增长新动力,数据赋能经济提质增效作用更加凸显,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试点先行,重点突破

《征求意见稿》指出,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数字基础设施全球领先,数字技术和产业体系日臻完善,为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与此同时,也存在场景释放不够、数据供给不足、流通机制不畅等问题,为此,通过实施“数据要素×”行动,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推动数据在不同场景中发挥千姿百态的乘数效应,促进我国数据基础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新优势。

从《征求意见稿》的基本原则看,在试点先行,重点突破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加强试点探索,完善多样化、可持续的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机制。推动数据资源丰富、作用效益明显的领域率先突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在《征求意见稿》第五项做好组织实施方面,也提到支持部门、地方协同开展政策性试点,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结合场景需求,研究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落地举措,探索数据流通交易模式。鼓励各地方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实践经验。

加强资金支持方面,《征求意见稿》表示,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实施“数据要素×”试点工程。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发挥相关引导基金、产业基金作用,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数据产业。支持数据商、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上市融资。推动将满足资产确认条件的数据资源,计入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或存货,推动数据资产化。

部署12项重点行动

在《征求意见稿》的重点行动方面,具体分为12项,分别是:数据要素×智能制造、数据要素×智慧农业、数据要素×商贸流通、数据要素×交通运输、数据要素×金融服务、数据要素×科技创新、数据要素×文化旅游、数据要素×医疗健康、数据要素×应急管理、数据要素×气象服务、数据要素×智慧城市、数据要素×绿色低碳。

在数据要素×科技创新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以科学数据支持大模型开发,深入挖掘包含科技文献在内的各类科学数据,通过细粒度的知识抽取,构建科学知识资源底座,建设高质量语料库和基础科学数据集,支持开展通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和垂直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

在数据要素×商贸流通方面,提到拓展新消费,鼓励各类商贸经营主体、相关服务企业依托客流数据、消费行为、交通状况、人文特征等市场环境数据,打造集数据收集、分析、决策、精准投送和动态反馈的闭环消费生态,推进直播电商、即时零售、反向定制(C2M)等发展,支持各类商圈创新应用场景,培育数字生活消费方式。

在数据要素×交通运输方面,提及支持龙头企业推进运输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和复用,培育行业人工智能平台和人工智能工具,助力企业提升运输效率。推进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支持自动驾驶汽车在特定区域、特定时段进行商业化试运营试点,打通车企、第三方平台、运输企业等主体间的数据壁垒,促进道路基础设施数据、交通流量数据、驾驶行为数据等多源数据融合应用,提高智能汽车创新服务、主动安全防控等水平。

优化数据流通环境,加强数据安全保障

在强化保障支撑方面,《征求意见稿》从提升数据供给水平、优化数据流通环境、加强数据安全保障作了要求。

优化数据流通环境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提高交易流通效率,支持行业内企业联合制定数据流通规则、标准,聚焦业务需求开展数据共享,提高多主体间数据共享效率。鼓励交易场所强化合规管理,创新服务模式,打造服务生态,提升服务质量。培育流通服务主体,鼓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通过新建或拓展既有园区功能等方式,建设数据特色园区、虚拟园区,推动数据商、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等协同发展。完善培育数据商的支持举措。

加强数据安全保障方面,落实数据安全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完善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等制度,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水平。

据悉,关于“数据要素×”,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早在上月就已透露,国家数据局正在与相关部门一道研究实施“数据要素×”行动,从供需两端发力,在智能制造、商贸流通、交通物流、金融服务、医疗健康等若干重点领域,加强场景需求牵引,打通流通障碍,提升供给质量,推动数据要素与其他要素相结合,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业务、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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