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尚纬股份实控人李广胜操纵证券市场获刑3年2个月
中新经纬12月15日电尚纬股份15日公告,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送达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浙刑终118号。
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6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9),李广胜因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被湖州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于2022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取保候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6),湖州市公安局决定对李广胜取保候审;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次操纵尚纬股份的刑事判决如下:
1、撤销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浙05刑初7号刑事判决第一项对被告人李广胜的量刑部分,维持其余部分;
2、被告人李广胜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七百万元;
3、被告人李广胜二审期间退缴的违法所得10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尚纬股份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上述判决不影响控股股东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同日,尚纬股份还披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尚纬股份表示,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收到董事李广胜、方永、副总经理梁晓明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广胜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提名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方永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收到股东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派人员变更的通知,由王丹接替杨文勇董事职务,调整后,杨文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梁晓明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另外,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盛业武、沈智飞、王丹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盛业武为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盛业武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据2024年半年报披露,尚纬股份是集高端特种电缆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核电站用电缆、轨道交通用电缆、中压交联电缆、高压电力电缆、太阳能光伏发电用电缆、矿用电缆、船用电缆、风力发电用电缆、军工航天航空用电缆、海上石油平台用电缆等,并被广泛应用于核电、轨道交通、国网电力、光电、风电、化工、石油石化等诸多领域。
企业经营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尚纬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1.98亿元,同比减少25.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9.76万元,同比减少37.32%。
二级市场上,尚纬股份12月13日涨停报5.53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