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话”3·15 | 超市促销藏猫腻 打折要比原价贵

2023-03-15 06:00:00 - 华龙网

转自: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余志斌)遇到健身房跑路该咋办?餐馆强收餐位费违法吗?消费路上,你是否经常会遇到这些疑问?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联合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典型案例,带你看清消费路上的这些“坑”,捂好自己的钱袋子。

2022年11月15日,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跃进村市场监管所在辖区某超市检查时,发现该超市标签上显示“散装姬松茸原价138元,现特价118元/斤,促销时间为2022-11-1至2022-11-15。”

执法人员通过调取该超市销售数据库发现,该商品在促销时间前7日内销售记录显示为:“散装姬松茸销售价价为98元/斤。”通过对比,所谓的散装姬松茸特价118元/斤,其实比促销前还贵了20元。该超市的上述经营行为属于《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九条第三项所指的虚假折价、减价方式销售商品的行为被立案查处。

当事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消费提示:

该案例主要表现为一些商家为了刺激消费,通过特价促销给消费者,从而实现促进其商品销售的目的。《价格促销行为规范》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标明或者表明基准的,其折价、减价应当以同一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基准。”该超市为社区指定的“保供点”,却在限时降价促销活动中,利用醒目特价标价签,通过标示“特价”“促销价”误导消费者,其标示的“特价”“促销价”和原价一致,实际上没有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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