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乌鲁木齐市财政安排养老事业专项资金6698万元

2023-03-15 11:04:00 - 新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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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年,乌鲁木齐市财政部门将安排养老事业专项资金6698万元,惠及首府老年人7万余人。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江斌伟通讯员王玛丽亚)今年,乌鲁木齐市财政部门将安排养老事业专项资金6698万元,惠及首府老年人7万余人。

今年以来,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等服务,扩大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

依托助老服务项目,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22年投入试点资金1407万元,其中639万元为首府1280名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建成1280张家庭养老床位;2023年继续使用试点资金中的768万元,以每张床位500元的标准为此类群体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最大限度减轻家庭照护压力。

考虑到其他老年群体需要,2023年继续投入214万元为高龄、低收入、独居老人安排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补助资金,委托中标机构提供助洁助浴、助餐助医、照料护理等上门服务。

依托社区现有日间照料中心,安排政府购买服务资金659万元推动天山区、沙依巴克区等6个中心城区实施社区助老“金色晚霞”工程,为符合条件的辖区1000余名城乡低保对象、高龄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关心老年群体,落实“幸福工程”。2023年共安排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和免费体检事项4,903万元,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安排高龄津贴,同时将高龄老人免费体检纳入全民健康体检工程。

保障养老机构运营,提升社会养老水平。2023年安排养老机构各项运营补贴828万元。将持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增加多元化养老服务供给,不断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数据显示,2023年全市共安排养老事业专项资金6698万元,惠及首府老年人群体7万余人,涉及高龄津贴体检补贴、养老机构政府补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等多个方面,稳步推进与我市人口老龄化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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