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9元享受2年课程?别再被忽悠了!警惕这些消费陷阱

2023-03-15 15:22:29 - 佛山新闻网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线上线下交易日趋频繁

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今天,正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小编给大家带来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消费陷阱小科普

帮助大家精准“避坑”

↓↓↓

消费情景一:

遇到教育培训一次性缴费怎么办?

999元享受2年课程?别再被忽悠了!警惕这些消费陷阱

消费陷阱二:

遇到虚假宣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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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陷阱三:

遇到低价套路诱导消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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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陷阱四:

商家擅自更换教练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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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陷阱五:

遇到特价商品“概不退换”怎么办?

999元享受2年课程?别再被忽悠了!警惕这些消费陷阱

近期全市市场监管、

各级教育行政等部门开展

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公布了一系列的

消费维权案例,

消费者们快来学习

注意防范

培训行为违规案例

一、案情简介

2022年11月12日,佛山市新*方培训学校教师利用周末面向初中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该行为超出其办学许可证经营范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的有关规定。

二、处理结果

1.责令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退还所收费用26288.2元,并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8863.8元的行政处罚。

2.对直接负责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培训广告违规案例

一、案情简介

2021年8月3日开始,佛山市爱*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7个小孩曾在爱*思接受教育后得到了启蒙从而变得更加优秀的成长案例,并附上各个小朋友和家长、老师的真人图片”等广告内容,属于在教育、培训广告中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二、处理结果

1.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2.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合同条款违法案例

一、案情简介

佛山市顺德区泽*宝托育服务有限公司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贝贝托课程同意书》,同意书中预先印刷有“收费:本中心实行一次性收费,所购课程不得转让、变更或退费”等条款,该条款并未与消费者协商制定,构成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权利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处理结果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处以警告和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AI智能学习机退货退款案

一、案情简介

2022年11月28日,市民张阿姨通过“佛山市市长直通车”热线向高明区市场监管局反映其于11月26日在某购物广场门口购买了一台AI智能平板学习机给自己的孙子,回家后经家人提醒可能遭遇营销套路,且考虑到商家在本地没有实体店铺导致售后服务难等问题,遂返回商家处拟协商退货退款,但遭到商家以学习机已激活为由拒绝,双方自行协商不成,故希望区市场监管局介入处理,协调商家为其退货退款。

二、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了解,该商家在区内某知名购物广场门口搭建了临时舞台开展“品牌推广活动”,以反复宣传免费赠送礼品吸引路过的群众后推广AI智能学习机和销售配套学习卡。商家先是以免费赠送纸巾、公仔或充电宝等小礼品为噱头,诱使群众一直围观;接着不断向围观群众灌输爱孩子就应该给孩子购置智能学习机辅助学习的观念;然后告知群众本次“品牌推广活动”免费赠送智能学习机,只需支付20元购买配套的学习卡即可激活使用;随后又将消费者支付的20元作为公司返利退还给消费者且没有实际发放学习卡;最后再诱导消费者一次性充值2499元购买学习卡后方才赠送激活智能学习机。经过一番推广,张阿姨感觉这台智能学习机似乎对自家孙子的学习的确有帮助,便向商家支付了2499元。

高明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指引张阿姨按时提交有关消费凭证证实双方消费争议事实。在了解纠纷基本情况后,高明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商家开展调解工作。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已为张阿姨办理了退货退款手续,张阿姨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三、消费警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有关规定,本案中,经营者利用赠送小礼品等营销手段吸引群众,并不断以品牌推广活动免费赠送智能学习机为噱头,再辅以小额充值费用返还等方式,诱使消费者一步步陷入其销售套路中,最后再以学习卡已激活为由拒绝退货退款或以正在走公司内部审批流程为由拖延退款,随后便撤场离开后销声匿迹,涉嫌存在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高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警惕在购物广场出入口或美食节等临时搭建舞台举办的智能学习机推销活动,注意保持理性、谨慎消费,切勿因商家宣传免费赠送智能学习机而落入充值配套学习卡套路。特别要提醒家中长辈切勿轻信商家单方面的宣传,被商家利用老人关爱孩子的心理一步步诱导购买。如确实需要购买智能学习机,请通过正规渠道,到有正规售后服务的品牌实体店或者电商平台购买,并注意保留相关消费凭据。如发生纠纷,可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消费投诉,将损失降到最低。

《消费者满意度》报告出炉

佛山获广东省第一

昨日(3月1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2年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这个新鲜出炉的《报告》显示,佛山消费者满意度综合得分88.15分,广东省第1,全国排名第6位,超过全国100个城市综合得分78.81分足足9.34分。

为取得这个成绩,佛山打出了系列组合拳:自佛山在全市农贸市场开展升级改造后,过往脏乱差的市场环境已成为历史,有街坊表示,现在的市场干净整洁,即便躺地上睡觉也行。除了对消费场所的升级改造,在产品质量方面,佛山也围绕“先进标准+产品评价+消费维权保障”打造独有的“佛山标准”模式,并结合消费热点开展比较试验,倒逼商家提高产品品质,让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做到“优品无忧”。同时,佛山创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超过9000家,力求让消费者买得安心又放心。

可以预见的是,未来佛山将持续增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跑出佛山速度,朝着高质量发展的方向一路狂飙!

佛山新闻网综合报道

来源: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明区市场监管局、佛山教育

编辑:杜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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