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2-04-15 03:19:22 - 证券日报之声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0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威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231.9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8,757.4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088.77万元。截止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187,544.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30,919.1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及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报酬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吴文瑜女士已于2021年5月7日离任,其未在公司内部任其他职位,2021年度未在公司领取报酬;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威力先生2021年度薪酬为人民币81.2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王威力先生回避表决。

3、非职工代表监事邱丁贤先生2021年度薪酬为人民币46.14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邱丁贤先生回避表决。

4、职工代表监事李莉女士2021年度薪酬为人民币37.22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李莉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的规定,未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理由合理、恰当。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 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1年12月31日)发生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防范和规避外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公司已制定了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对实际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预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同意《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04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5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2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5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75,456.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6,869.59万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68,586.41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74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13,870.13万元,其中: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支出1,978.77万元,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支出778.2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支出11,113.12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7,461.14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52,661.5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51,125.24万元,专户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1,536.2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末,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止2021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3,661.57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2,661.54万元相差48,999.97万元,系公司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48,999.97万元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且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15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9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50,887,739.71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66,528,792.49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3,843,556.7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2,384,355.68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05,245,481.42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12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0元(含税),共计派发57,600,000元;每10股送红股1.5股,共计送红股19,200,00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0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04月1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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