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规定有活禽交易的市场应对销售单独分区且有独立出入口

2022-04-15 14:46:02 - 北京青年报

为了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效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农业农村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起草了《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4月15日,该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该征求意见稿中,对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设立了相应条件,其中包括集贸市场建立定期休市、清洗消毒等动物防疫制度。此外,集贸场内应设管理区、交易区和废弃物处理区,且各区相对独立;动物交易区与动物产品交易区相对隔离,动物交易区内不同种类动物交易场所相对独立;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用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对于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除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外,周围还应当有围墙等隔离设施,运输动物车辆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或者设置消毒通道。

对于有活禽交易市场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对活禽销售应单独分区,有独立出入口;市场内水禽与其他家禽应相对隔离;活禽宰杀间应相对封闭,宰杀间、销售区域、消费者之间应实施物理隔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张钦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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