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评论:郑板桥不养笼中鸟,是他不爱鸟吗?
近日,看到了一位生态摄影师拍摄的一组题为《鸟儿的空间》的黑白纪实照片。作品记录了被关在笼中的鸟儿,渴望挣脱牢笼、飞翔蓝天的眼神和虽遭囚禁却毫不屈服、顽强抗争的画面。摄影师的拍摄意图很明确,不主张人类为满足个人的一己之欲而限制其他生命体的自由,希望笼中的鸟儿能够重归大自然,自由自在地飞翔在蓝天之上。
我国笼养鸟的历史悠久,可追溯至周代,延续于唐宋,兴盛在晚清,现如今仍然存在。
画眉、百灵、靛颏、绣眼曾是我国笼养鸟的主要品种,被称为四大鸣禽。2021年初,国家发布了最新版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四大鸣禽当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列入了禁养范围。
依据我国现行的政策法规,笼养鸟若来自野外捕获被视为违法饲养行为。然而,据笔者了解,我国很多笼养鸟都是由不法分子野外非法捕获后经私下买卖而获得的。一只上好的鸣禽身价可达数万元。受利益的驱动,加之监管的缺失,个别地方形成了捕捉、运输、贩卖、喂养一条龙的笼养鸟地下产业链。
野生鸟类气性大。有七成以上的野生鸟类在被捕捉、关笼、运输等过程中因受到惊吓而死亡。由此可见,不正当需求催生的非法盗猎、买卖,直接导致了对鸟儿致命的伤害。因此,要严厉打击非法捕捉贩卖野生鸟类的犯罪行为,必须从源头上斩断为笼养鸟提供非法来源的黑色利益链条。
作为一种在我国延续了数千年的民间传统娱乐方式,笼养鸟或许为一些爱好养鸟的人士带来了愉悦,但笔者以为,这种愉悦是以牺牲鸟儿的自由甚至是生命的代价换来的。从尊重自然、敬畏生命的生态视角来看待笼养鸟现象,人类应该与时俱进地重新审视并反思这一传统娱乐方式。
其实,对于笼养鸟的问题,我们的古代先哲对此早就有过鲜明的态度:“百啭千声随意移,山花红紫树高低。始知锁向金笼听,不及林间自在啼。”北宋大诗人欧阳修的诗词《画眉鸟》无疑表达了一份关爱野生动物的朴素生态情怀,且替禁锢笼中的鸟儿道出了其向往自由的心声。
清代著名文学家、诗人郑板桥在《鸟说》一文中曰:“所云不得笼中养鸟,而予又未尝不爱鸟,但养鸟之有道耳。欲养鸟莫如多种树,使绕屋数百株,扶疏茂密,为鸟国鸟家。”这段话的意思是我从来不曾不喜欢过鸟,只是养鸟有养鸟的方法罢了。若想养鸟,不如多种些树木,让树围绕着房屋多达几百棵,让茂盛树叶成为鸟的乐园。郑板桥的这段话明确表达了不主张笼中养鸟,而提倡以多种树的方法吸引鸟儿栖息的观点。对待自然精灵,千百年前的古人尚且如此开明且充满爱心,而在现代文明如此进步繁荣的当下,我们难道不应该反思并改变一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和行为吗?
观赏自然精灵的美无可厚非,问题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去观赏。在倡导共建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今天,我们提倡多一些野外观鸟,尽量少一些直至完全杜绝笼中关鸟。
当下,正值全国各地按照国家要求从各自实际出发开展“爱鸟周”宣传教育活动的时期,愿这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倡导全社会自觉爱鸟护鸟,坚决抵制和打击伤害野生动物的非法行为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