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周边商店售卖“二货救心丸”“复方脑残片”等低俗名称薄荷糖,被罚款三千

2022-04-15 18:52:00 - 媒体滚动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官微14日公布2022江苏省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其中1例为仪征市新集镇龙琴礼品商店“无底线”营销商品案,案件详情如下:

小学周边商店售卖“二货救心丸”“复方脑残片”等低俗名称薄荷糖,被罚款三千

2022年3月8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查处“无底线”营销食品违法行为的统一部署,扬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仪征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新集小学周边商店进行检查时发现,新集镇龙琴礼品商店的货架上待售一批标有“复方脑残片”“节操片”“二货救心丸”“贱男消失片”等低俗名称的薄荷糖。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并对相关食品实施了扣押。经查,涉案低俗薄荷糖外包装上标示的生产地址为浙江省义乌市北苑工业园区,当事人于2021年底从扬州市曲江商品城购入,共进货24盒,进价0.7元/盒,售价1元/盒,已销售3盒,现场扣押21盒,货值24元,违法所得0.9元,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相关索票索证材料。同时,仪征市市场监管局将违法线索向食品生产地和供货单位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移送,并已立案调查。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和《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2年4月,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仪征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拟作出警告,没收立爽薄荷糖21盒,没收违法所得0.9元,罚款0.3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当事人的经营行为已触犯法律红线。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教育等部门,继续加大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宣传力度,不断增强未成年人自觉识别、抵制“无底线”营销食品的能力,同时依法查处校园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低俗食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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