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河北省秦皇岛市市场监管局第三批制止餐饮浪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自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河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积极劝阻食品浪费行为,依法纠正、查处了多起餐饮浪费违法行为,河北省秦皇岛市市场监管局现集中公布第三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昌黎县熏酱老酒馆未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24日,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昌黎县熏酱老酒馆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店堂内未设立标识标牌或张贴提醒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当日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卢龙县聚丰家常菜餐馆未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4月12日,卢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卢龙县聚丰家常菜餐馆现场检查时,发现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卢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了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案例三
昌黎县郎头餐馆未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8日,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昌黎县郎头餐馆未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店堂内未设立标识标牌或张贴提醒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当日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昌黎县靖安镇圣桦饭店未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4日,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昌黎县靖安镇圣桦饭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店堂内未设立标识标牌或张贴提醒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当日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昌黎县靖安镇鲍龙板面馆未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4日,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昌黎县靖安镇鲍龙板面馆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店堂内未设立标识标牌或张贴提醒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当日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昌黎县湘波湘菜馆未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5日,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昌黎县湘波湘菜馆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店堂内未设立标识标牌或张贴提醒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当日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昌黎县邵朋包子铺未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8日,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昌黎县邵朋包子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店堂内未设立标识标牌或张贴提醒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当日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昌黎县壮壮缘铁锅炖未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24日,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昌黎县壮壮缘铁锅炖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店堂内未设立标识标牌或张贴提醒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当日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