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金协会:未事先约定的,不应在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催收

2024-05-15 17:50:17 - 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廖蒙)5月15日,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消息,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消费金融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协会按照《互联网金融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控指引》国家标准研制了《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指出,催收内容(含催收模版)应经金融机构事先审核确定,内容应真实准确、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未经金融机构事先书面同意,第三方催收机构不应变更催收内容。

《指引》要求,以语音形式(含智能语音)进行告知式催收,催收频次应严格控制在合理、必要的范围内,同一金融机构和其合作的第三方催收机构对单一债务人拨通电话频次每日合计不应超过3次,与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通过发送短信、语音、5G消息等方式开展催收作业的,应符合电信行业相关规范。双方已事先约定催收时间的,催收作业从其约定。双方未约定催收时间的,不应在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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