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法院与民政部门建立婚姻信息共享机制

2023-06-15 06:43:05 - 山西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闫书敏)在法院实际审判执行过程中,有大量的案件需要法官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进行调查确认,为进一步统一当事人婚姻关系信息的登记、备案和查询工作,探索婚姻关系确认便捷途径,岚县人民法院与岚县民政局建立婚姻信息共享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方式可以由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即法院生效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具有判定双方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然而,法院与民政部门之间缺乏互联共享机制,一方面加大了司法成本,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进行调查确认;另一方面增加了法律风险,为一些当事人利用婚姻登记漏洞实现非法目的提供了可乘之机。岚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被执行人在诉讼前已在民政部门离婚,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时却未能掌握其婚姻状况,将被执行人已离婚的配偶追加为被执行人,还需要被执行人的配偶再拿上离婚证来回奔波。

根据机制要求,法院与民政局成立了婚姻信息交换和共享制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安排工作联络员负责日常对接工作。法院每月向婚姻登记中心提供当月判决(调解)离婚、撤销婚姻登记、宣告婚姻无效、宣告死亡等案件信息及生效文书,婚姻登记中心在收到相关文书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婚姻登记系统中,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已在婚姻登记系统中备过案的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等,婚姻登记中心在办理婚姻登记的过程中,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材料。民政局还为法院司法工作查询提供便利条件,设立司法查询专门窗口。

岚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与民政部门通过这一合作机制,将加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治理合力,深化诉非联动、智慧服务、普法宣教等方面的合作,实现司法便民与优化政务服务的有机衔接。

(责编:李琳、刘洋)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