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材料造假!撤销任职资格,终身禁业

2024-06-15 08:29:46 -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6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股权转让许可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泰人寿”)被罚款50万元,时任信泰人寿董事长邹平笙被撤销任职资格,并被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

同日,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公开的第六批18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中,有7家公司曾为信泰人寿的股东。据记者梳理,这7家公司均涉及信泰人寿“股权转让许可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相关事宜。

同日,金融监管总局官网还披露了原中国银保监会此前对信泰人寿变更股东的批复以及行政许可事项撤销决定书,详细还原了信泰人寿的相关股权变更过程。

股权转让材料造假!撤销任职资格,终身禁业

股权转让材料造假!撤销任职资格,终身禁业

股权转让许可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

金融监管总局官网信息显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对信泰人寿、信泰人寿原董事长邹平笙做出上述处罚决定的时间分别为2022年12月28日,2023年3月27日。

信泰人寿官网显示,该公司创立于2007年5月18日,注册地浙江杭州,注册资本102亿元,可经营各类人身保险业务,并具备多个领域的投资能力,年规模保费平台500亿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逾2300亿元,客户总量超620万人。

信泰人寿披露的偿付能力报告及官网公告显示,邹平笙,1974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2018年9月至2022年6月期间,担任信泰人寿董事长职务,目前为信泰人寿董事。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监管总局于6月14日公开的第六批18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中,有7家公司曾为信泰人寿的股东。据记者梳理,这7家公司均涉及信泰人寿“股权转让许可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相关事宜。

股权转让材料造假!撤销任职资格,终身禁业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本次公布股东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违规代持银行保险机构股权;隐瞒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存在涉黑涉恶等犯罪行为。

股东违规所持股权被责令清退

在披露对信泰人寿及其原董事长处罚的同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还于6月14日披露了原中国银保监会此前对信泰人寿变更股东的批复以及行政许可事项撤销决定书。

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2020年11月18日的批复,批准中微小企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升物流有限公司、利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信泰人寿的34.7019亿股股份转让给天津大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远洋资本有限公司、景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吉林省九洲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康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藏财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山东浩信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后,天津大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远洋资本有限公司、景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吉林省九洲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康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藏财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山东浩信集团有限公司这7家公司对信泰人寿的持股比例分别为19.9%、14.9%、10%、9.9%、4.9%、4.9%、4.9%。

上述7家公司获批成为信泰人寿股东后不到两年,原中国银保监会于2022年7月14日作出行政许可事项撤销决定书。原中国银保监会要求信泰人寿有序开展7家违规股东的股权清退工作,7家违规股东基于被撤销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信泰人寿应限制上述7家违规股东参会权、提案权、表决权等相关股东权利。

经查,7家违规股东的入股资金均非企业的自有资金。违法违规行为有行政许可文书、股权变更许可申报材料、资金流水等证据为证。

据记者梳理,7家违规股东目前已不再持有信泰人寿股份。今年4月,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披露信息显示,原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于2022年10月作出批复,上述7家公司合计持有信泰人寿的69.4%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34.7%)和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34.7%)。 

今年1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批准同意信泰人寿变更注册资本及股东。信泰人寿注册资本由50亿元增至102.04亿元。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投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家公司入股信泰人寿。

审读:叶斯琦

编辑:张典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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