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鑫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11.5万元

2024-06-15 14:50:19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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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大庆鑫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因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被大庆市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11万5000元整(¥115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大庆鑫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擅自开工建设项目,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而擅自开工建设,大庆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其停止建设,并处以罚款。

大庆鑫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构成了违规开工建设行为。经过大庆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查和判决,大庆鑫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需要支付罚款人民币11万5000元整(¥115000元整)。

大庆鑫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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