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屋后安装摄像头会侵犯他人隐私吗? 法院:公民出入具有隐私性,应受法律保护

2024-07-15 07:32:00 - 新疆网

核心提示:随着社会发展,大家的安全意识也随之提高,不少市民会在自家房前屋后安装摄像头,可如果安装的摄像头影响到了邻居,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会侵犯他人隐私。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饶俊华)随着社会发展,大家的安全意识也随之提高,不少市民会在自家房前屋后安装摄像头,可如果安装的摄像头影响到了邻居,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会侵犯他人隐私。

7月14日,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常冰介绍了一起由于安装摄像头引发的侵权案件。

王先生系乌鲁木齐县居民,和李先生是多年邻居。有一天,李先生发现,王先生在自家房屋后墙安装了一个摄像头,而摄像头正对着自己出入家门的必经之路,且王先生安装时没有征求他的意见,李先生认为对方行为侵犯了自己和家人的隐私。

此后,李先生多次与王先生协商拆除摄像头事宜,但对方只移动了摄像头的位置。当地村民委员会多次组织调解,可双方都不肯让步。

无奈之下,李先生将王先生诉至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拆除摄像头、清除视频记录,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法院调查发现,王先生家摄像头的安装位置、看管范围固定,虽未涉及李先生家正门及房屋内部的空间和私密活动,但看管范围覆盖的部分公共区域是李先生出入家门的必经之路,可以记录李先生家人、亲友的来访行踪信息。

法院认为,王先生应当调整摄像头方位,合理确定摄像头位置、高度、朝向和看管范围,避开他人私人空间。其摄像头的记录应当予以清除,考虑到记录的视频和照片并未流传或作其他损害李先生合法权益的使用,也没有证据证明李先生因王先生的行为造成精神及物质损害,不予支持李先生要求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

最终,法院判决王先生调整摄像头位置,清除有关视频或照片。

□法官说法

安装摄像头影响他人生活,属于侵犯他人隐私行为

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常冰介绍,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公民在自家房屋后安装监控设备,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和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也不得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常冰表示,公民私自安装监控这一行为本身不违法,但如果监控设备拍摄到邻居的出行规律、生活习惯、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或者影响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该行为便超出了个人安全防护的范畴,属于对他人隐私的一种侵犯。另外,安装监控还需考虑《民法典》中相邻权的有关规定。《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基于此,公民保障个人安全应以不影响邻里和睦为基础,安装某些区域的监控时,需要与邻居进行友好沟通协商,避免造成邻居心理上的反感和不悦,尽量做到不影响他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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