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城市备老“金融”方案出炉:深圳将争取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

2024-07-15 13:51:00 - 21世纪经济报道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周妙妙深圳报道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关于做好深圳养老金融大文章的实施意见》,为深圳“科学备老”提供金融支持。

《意见》指出,要加快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提升养老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养老事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深耕养老金融生态建设等。

主要目标是加快构建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全、金融产品养老属性突出、金融资源协同养老事业发展有力的深圳养老金融发展格局。

记者发现,这一系列举措通过从养老金融产品服务供给上发力帮助深圳市民规划养老、储备养老金,到引导金融机构发力养老产业投资丰富养老服务供给,再到养老金融生态打造引导要素聚集,解决制约深圳养老金融提质增效的突出问题。

规划养老:争取深圳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

深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深圳常住人口中,15-59岁人口占比高达79.53%,60岁及以上人口仅占5.36%。因此,深圳具有一批庞大的“准备养老”的中青年群体。

同时,深圳也是一座典型的移民之城。在深圳的常住人口中,超七成是新市民群体,新市民数量达1378万人。

对于未老人群或绝大部分新市民而言,养老金的储备规划是一项核心工作。《意见》提出,要加快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包括促进深圳个人养老金提质增效、丰富多层次养老金融产品供给、大力发展长期护理保险等举措。

个人养老金方面,深圳金融监管局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强化个人养老金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支持推出更多具有深圳特色、养老属性强、兼顾灵活性和稳健性的多样化产品;鼓励其参与深圳企业(职业)年金业务,提高覆盖面,探索养老保险第二、第三支柱联动衔接等。

养老金融产品供给方面,《意见》明确,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大力开发具有养老属性的储蓄、理财、保险等产品;鼓励理财公司开发兼具稳健性、长期性、普惠性的养老理财产品,满足多层次养老理财需求;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缴费灵活、保障适宜的养老保险产品,积极为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鼓励信托公司培育发展养老信托业务,积极开发各类具有养老功能的信托产品。

同时,深圳金融监管局指出,将积极争取深圳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参与商业养老金试点,提供养老账户管理、养老规划、资金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服务。

公开资料显示,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始于2022年11月左右,由工、农、中、建四家大型银行在合肥、广州、成都、西安和青岛五个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利率略高于大型银行五年期定期存款的挂牌利率。

长期护理保险方面,深圳金融监管局表示,将引导保险机构深度参与深圳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将深圳长期护理保险、商业保险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逐步建立健全老年人长期照护、康养结合、医养结合等综合养老保障体系。

同时,《意见》指出,将支持保险机构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持续扩容税优健康保险产品。

此外,深圳金融监管局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适当放宽投保条件,对有既往症和慢性病的老年人群体给予合理保障,探索提高投保年龄上限,加快满足7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保险保障需求。

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将金融资源投向养老事业

养老产业具有建设周期长、投入资金多等突出特点,搭建出完善健全的养老服务体系并非一日之功,需要金融机构将资源投向养老产业。

对此,《意见》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事业的支持力度。

其中,鼓励银行专门制定养老产业信贷政策,开发特色信贷产品,建立适合养老产业的授信审批、信用评级、客户准入和利率定价制度,为银发经济、健康和养老产业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支持银行结合普惠金融和科技金融政策,提高中小微养老服务企业融资可得性,加强对医疗健康、智慧养老等银发经济类初创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同时,鼓励政策性银行机构为养老领域基础设施提供资金支持,用好用足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鼓励资管机构加大养老产业投资,审慎有序探索养老服务领域资产证券化。

此外,鼓励保险机构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定优势,设立或参股养老服务机构,投资银发经济、健康和养老产业;通过租赁物业、委托管理、股权投资等方式加大对深圳医疗健康、照料护理、机构养老等养老相关领域的投资、管理和运营;支持保险机构针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营风险特点,提供涵盖人身保障、雇主责任、场地意外、医疗支持等保险责任的综合型产品,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稳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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