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东坑策朗游泳池的行政处罚信息 东(东坑)文综罚告字〔2023〕第6号

2023-08-15 11:22:17 - 中国质量新闻网

关于东莞市东坑策朗游泳池的行政处罚信息 东(东坑)文综罚告字〔2023〕第6号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东坑)文综罚告字〔2023〕第6号】,涉及东莞市东坑策朗游泳池。该游泳池未保证经营期间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东莞市东坑策朗游泳池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1900MAC3AG5W3F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李立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东(东坑)文综罚告字〔2023〕第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保证经营期间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违法事实

2023年7月25日,东莞市东坑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依法对位于东莞市东坑镇东坑大道南226号时代豪庭2号楼114室东莞市东坑策朗游泳场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游泳场正在营业,持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证号:441900(东坑)2023004,法定代表人:李立晓,许可项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现场开放成人游泳池1个,水面面积860平方米,有16名消费者在游泳。执法人员要求现场负责人李立晓出示救生员的职业资格证书,现场负责人李立晓只提供了其中四名的职业资格证书。

处罚依据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

罚款金额(万元)

0.2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11

处罚机关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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