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市望城区乔口镇望联红太阳超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3-08-15 17:24:42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长沙市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望城区乔口镇望联红太阳超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

​关于长沙市望城区乔口镇望联红太阳超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我区有1批次食品不合格是:深圳中检联检检测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AFSQD050294017C)食品名称:生姜,被抽样单位名称:长沙市望城区乔口镇望联红太阳超市,任务来源:长沙市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购进日期:2023-05-09,抽样日期:2023-05-09,样品数量:2.5kg,抽样基数:20kg,抽样单编号:XBJ23430112601933966,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铅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深圳中检联检检测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AFSQD050294017C)我局对上述1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长沙市望城区乔口镇望联红太阳超市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销售。经立案调查,以上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是当事人在今年2023年5月7日从长沙市雨花区鑫柏林农产品商行购进的,共购进了2袋(50斤/袋)100斤,购进价格为8元/斤。现在已经全部销售完毕,销售价格为12元/斤,其中有2.5公斤用于抽样检测。以上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因相隔时间太久已无法追回,获利:400元。并将案源线索告知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沙市望城区乔口镇望联红太阳超市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我局决定:没收违法所得400元,并处罚款2000元,合计2400元(大写:贰仟肆佰圆)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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