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禁摩区有人二次强行冲关,行政拘留3日!

2023-08-15 21:02:00 - 长沙晚报

转自:掌上长沙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15日讯(全媒体记者张洋子实习生韩新艳)长沙禁摩政策实行已久,但仍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在禁摩区域驾驶摩托车。近期就有一台两轮摩托车在属于禁摩区的潇湘路由北往南行驶,驾驶人祁某拒不执行交警停车指令,连续两次强行冲关。8月13日,祁某主动投案自首,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驾驶摩托车两次强行冲关

8月9日8时许,岳麓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夏季行动整治,一台两轮摩托车沿潇湘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潇湘路银盆路口。由于该区域是禁摩区,民警立即吹哨并配合手势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却拒不执行交警停车指令,绕过民警快速通过路口。

长沙禁摩区有人二次强行冲关,行政拘留3日!

见状,民警迅速用对讲机对下一站的同事传话,“一台两轮摩托车往你们那里去了,速度有点快,你们小心点,他是靠着右边行驶的。”在潇湘路与咸嘉湖路交叉路口,民警早早做好准备,在看到摩托车时提早上前逼停。“当时我们的民警已经将摩托车截停,正准备让驾驶人出示驾驶证件,驾驶人却在这一间隙加速强行冲关驶离。”岳麓交警大队三中队指导员胡终生介绍。

在驾驶人两次强行冲关之后,三中队民警立即调查摩托车驾驶人信息。经查,闯关摩托车驾驶人祁某,34岁,湖南常德市人。“查到祁某联系方式后,我们多次尝试用不同电话和短信通知其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但是祁某均未给予回复。”胡终生说。9日下午,民警来到祁某住所并未发现其人,便在物业处留下信息,希望祁某早日自觉前往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阻碍执法行政拘留3天

8月13日15时许,祁某主动来到岳麓区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因祁某的行为阻碍了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岳麓交警大队于当日16时将祁某移送至银盆岭派出所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根据以上规定,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决定对祁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此外,由于祁某闯禁区行驶且不服从交警指令,岳麓交警大队对其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扣1分处罚。

交警提醒,长沙市主城区内禁止摩托车通行,能够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减少交通拥堵。广大市民请勿在禁摩区驾驶摩托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若已经闯进禁摩区,请配合交警指令,避免造成更严重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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