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态环境34条措施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转自:中国环境网
广东省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出台《深圳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2027年)》(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紧扣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义,围绕以高水平绿色转型夯实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以高水平保护为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以生态环境服务增能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推动力、持续强化组织实施保障四大板块提出九方面34条措施,全面提升深圳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政策供给能力,助力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实现。
《若干措施》聚焦发展所需、企业所急、环保所能,积极推动治理提效、服务提质、改革提能。
在政策举措方面,率先推进碳排放总量与强度双控,建立健全以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为导向的产业准入及退出机制。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推动水质净化厂协同处理食品行业等可生化性较好的工业废水,支持企业应用污泥减量化技术。积极创建“宁静小区”,打造高密度超大宁静城市典范。探索建立环保领跑者制度和开展企业自愿性环境治理试点,鼓励支持企业开展环保合规建设。鼓励打造“智慧低空+治理+服务”模式,全面启动“综合查一次”生态环境执法。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深圳模式。
在激励措施方面,开展工业集聚区生态环境治理、支持打造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分类资助优秀和试点项目。对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的先进技术示范和试点工程的企业予以资助。对纳入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推广库和开发库的项目业主、开展碳排放权融资业务且按时完成碳市场履约的重点排放单位予以资助。鼓励开发碳普惠体系下的方法学、应用程序和低碳场景,对开发机构分别给予资助。
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士表示,《若干措施》实施后,将有力保障生态环境资源要素供给,全面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升级;同时,日益健全治污正向激励机制,增强企业和其他主体强化环境治理责任,进一步提升深圳生态环境治理的现代化水平,缩小生态环境品质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