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2024-08-15 06:31:50 - 媒体滚动

转自:上观新闻

全面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住房问题,事关民生福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深刻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问题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科学行动指南和强大精神力量。

一、住房保障制度改革之重点——全面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10多年来,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的全面,首先,体现在谋划之全面,将住房保障制度作为住房制度的重点加以推进。在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之后,2013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是一项长期任务,还存在着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需求尚未根本解决、保障性住房总体不足、住房资源配置不合理不平衡等问题。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报告更是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这是“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战略谋划,为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关系的处理、基础性制度和配套性制度的建设以及“人地房钱”等资源的筹措指明了方向。

其次,体现在推进之全面,包括保障对象广覆盖和保障方式多渠道。10多年来,住房保障对象快速从户籍人口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并将包括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内的新市民和青年人作为重点。同时,全面改造城镇棚户区与农村危房。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在回顾过去5年的工作时提到,“棚户区住房改造2600多万套,农村危房改造1700多万户,上亿人喜迁新居”。2019年后更是加大了城镇棚户区和农村危房的改造力度。2021年4月住建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从保障方式看,在户籍制度改革加速推进的前提下,使用权保障与产权保障并重,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同步,以政府主导为主并探索以财税和金融政策支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住房保障领域,做大住房保障蛋糕。10多年来,户籍制度改革让1.4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住房保障让1.4亿多群众喜圆安居梦。

二、住房保障制度改革之关键——深化

“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就是最大的民生。10多年来,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化,首先,体现在体系之重塑,即聚焦住房市场体系与保障体系以及住房保障的使用权保障和所有权保障两个子体系深化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这一重大论断校正了“唯GDP”思维,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2021年3月发布的《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要“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提出“要坚持因地制宜、多策并举,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2012年以来,住房保障体系加速完善。从使用权保障看,2013年住建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将1998年起实施的廉租房与2009年起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并轨;202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首次提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以解决青年人、新市民的住房问题。从产权保障而言,2014年起共有产权房代替经济适用房;2023年8月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提出的保障性住房,就是代替共有产权房的配售型保障房。与共有产权房和经济适用房相同,都属于产权保障,但按保本微利原则配售、实施封闭管理。由此,住房保障的两大子体系、即由公租房和保租房构成的使用权保障以及封闭运行的产权保障,正式形成。

其次,体现在机制之重构,包括基础性与配套性制度的完善以及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机制的探索。201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努力解决好住房问题,探索适合国情、符合发展阶段性特征的住房模式”。2014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则指出,要“完善住房保障机制。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创新政策性住房投融资机制和工具,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为保障房建设提供长期稳定、成本适当的资金支持”。2021年3月《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要建立住房和土地联动机制,加强房地产金融调控,发挥住房税收调节作用,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有力有序扩大城市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加快住房租赁法规建设,加强租赁市场监管,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权益。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无论是使用权保障,还是产权保障,既有国务院层面的制度文件,又有各部委以及各省市的实施方案,确保规划的落地落细。同时,在政府主导做好公租房基本保障的同时,在保租房建设和管理中实施以企业为主导,政府则在土地、融资、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的运作机制,并探索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类保障。2022年全国保租房开工建设和筹集165万套(间);公租房实物保障1520.7万户、比上年增长2.7%,公租房租赁补贴155.6万户,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成效显著。

10多年来,夯基垒台、立柱架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住房保障制度日益成熟定型,从住房保障的组织架构、制度体系,到运行机制进行了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世界上最大的住房保障体系已经建成,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彰显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取向。当然,住房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也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必须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的:“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作者为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特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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