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024-08-15 15:00:06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网

国务院近日批复《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根据批复,到2035年,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557.77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69.4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国家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5.5%;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35.0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

批复要求,天津市要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优化主体功能定位,推动形成多中心、网络化、开放式、集约型城镇发展格局。构建南北联通的生态系统,统筹实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加强重要湿地、近岸海域生态保护修复,筑牢陆海协同的生态安全格局。加快建设京津冀世界级港口群和机场群,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提升中心城区绿色交通出行比例,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加强大运河(天津段)、黄崖关长城等世界遗产以及红色文化遗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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