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能买自己租住的公租房吗?为什么增加按序轮候配租方式?

2024-08-15 18:16:01 - 重庆发布

今(15)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发布会|能买自己租住的公租房吗?为什么增加按序轮候配租方式?

发布人:

周  波市住房城乡建委党组成员,市公租房管理局党组书记

罗冬梅市公租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  韦 市公租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润市公租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中新社记者:本次《办法》对公租房申请收入标准进行了规范,请问是怎么确定的,怎么核对的?

发布会|能买自己租住的公租房吗?为什么增加按序轮候配租方式?

吴韦介绍,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精准保障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借鉴其他城市的通用做法,对公租房的申请收入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以统计部门每年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设置基准: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人家庭不高于他的1.1倍;单身人士不高于他的1.2倍。

下面举例说明一下:我市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435元,折算到月,每月3953元。

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953元以内的就符合条件。比如,小李夫妻两人带1个小孩,一家三口,夫妻月收入共计1万元,家庭人均月收入就是3333元,低于3953元,就符合我们的收入条件。

2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953元的1.1倍(也就是4348元)以内,就符合条件。比如,小张一家两口人,家庭月收入1万元,人均月收入就是5000元,他高于了3953元的1.1倍,就不符合收入申请条件。

单身人士月收入在3953元的1.2倍,也就是在4744元以内,就符合收入申请条件。

对申报的收入,我们将通过社保、公积金、税收等信息,对申请人收入进行数据比对。没有缴纳社保等信息的就业人员,以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同行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进行核对;低于平均工资的,按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进行核对。所有审核结果我们将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向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反映。

新华网记者:《办法》在公租房摇号配租方式的基础上,增加按序轮候配租方式,请问这是基于什么考虑?如何来保证排序的公平公正?

发布会|能买自己租住的公租房吗?为什么增加按序轮候配租方式?

周波介绍,重庆公租房已帮助140余万群众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但是现在仍然存在部分申请人久摇不中的情况。为了让申请时间早的人尽快配租,有一个稳定的家。本次的《办法》针对腾退房源增加了按序轮候的配租方式,申请人排序首先按申请年度先后来,申请年度越早的就排在越前面。同一年度申请的,国家和我市明确规定的优抚对象、见义勇为等优先对象,就排在普通保障对象前面。

举个例子,2021年某小区有1000个申请人,其中有100个是属于优先对象,100个优先对象就排1至100号,有900个普通保障对象,这900个普通保障对象就排在101至1000号,这两部分人的排序分别通过公开摇号一次性确定。对于今后新提交申请的,严格按受理时间先后排序。

小区的房源情况、轮候排序情况,都将在政府网站公布公示,申请人可根据需求选择合适房源。比如,北碚的碚都家园,目前腾退房源少,同样位于北碚的缙云新居房源充足,虽然说交通不如前者便捷,但是如果想尽快入住,就可以申请缙云新居。配租的整个工作,我们将依法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重庆日报记者:有市民反映,公租房存在转租出借等情况。请问管理部门对这些情况如何监管查处?

发布会|能买自己租住的公租房吗?为什么增加按序轮候配租方式?

李润介绍,公租房转租出借是违法违规行为,妨碍了公租房的公平善用,破坏了租住秩序。对此我们一直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持续开展清查行动,严厉查处了一批转租出借违规行为,实施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转租出借人员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同时,我市公租房体量大,居住人群结构多元,管理服务面临挑战。公租房是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的民生工程,绝不能成为个别人牟利的工具,我们将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维护公租房租住秩序:

①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深入宣传公租房政策,进一步营造遵规守约承租的良好氛围,持续保持严抓严管高压态势。

②将完善协同查处机制,加大公租房管理机构和公安、镇街以及社区、物业等部门、单位的配合,联合开展违规行为查处行动。同时运用大数据手段、智能门禁、信息比对等措施,实现多维度、多方式协同监管。

③将持续通过案例警示、违规失信人员公示、行政处罚等举措,不断加大惩戒力度,震慑违规承租行为。

在这里也特别提醒,公租房的申请我们没有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房屋中介和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办理和发布公租房申请、租赁经纪信息,违者将被依法查处,大家要通过正规渠道来申请。我们也特别需要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果发现承租公租房的违规行为,请向公租房管理机构及房管中心进行举报。

光明网记者:《办法》中提到,公租房租金要实行动态调整。请介绍为什么要实行动态调整?会怎么调?

周波表示,首先,我强调一下,对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这部分群众的个人缴纳部分租金按原政策标准保持不变。过去,租金动态调整在原来的暂行办法中也已经明确,新《办法》也延续了这一规定。我们经过多年审慎探索,综合研判,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现行的基础上,依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居住价格指数变化均值为基础,建立动态调整机制,3年调整一次。

《办法》还明确,在定价时,公租房租金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房屋市场租金的60%。

目前具体算法以及实施细则还在制定当中,我们也将严格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充分论证,并且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公开听证,广泛收集民意,让公租房申请人、承租人参与到决策过程中。

重庆电视台第1眼新闻记者:一些居住多年的承租人想买自己租住的公租房,近年来大家也在关注公租房的购买问题,对此你们有什么考虑?

发布会|能买自己租住的公租房吗?为什么增加按序轮候配租方式?

罗冬梅介绍,对家庭而言,房子有着不一样的意义,安居才能乐业。我们也确实了解到,很多生活居住在公租房多年的群众,在这里有了自己的朋友圈、生活圈,也渴望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为了解决他们面临的购房现实困难,在充分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需求的基础上,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将部分公租房转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改革政策,原则是保持保障的属性不变,符合条件的人可购买,购买后可继承,但不能上市交易。下一步,我们将开展改革试点,尽早帮助这些群众实现购房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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