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市市场监管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2期)

2023-09-15 12:13:30 - 中国质量新闻网

海南省东方市市场监管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2期)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海南省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2期)。

据通告,近期,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共1类产品8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9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东方盛盛百佳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红椒,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东方东海尖峰海润百货超市销售的生姜,检验项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东方新港马玲萍蔬菜摊销售的荷兰豆,检验项目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东方八所太菊鱼摊销售的黄立鱼,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东方八所林升商行销售的的生姜,检验项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方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东方市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或在东方大道南76号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大厅投诉举报。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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