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刚收新房欠下采暖费 热力公司告知用热需补欠款

2023-10-25 08:24:50 - 西部网

转自:三秦都市报

男子刚收新房欠下采暖费 热力公司告知用热需补欠款

不久前,西安市民李先生为自己北郊的一套房子交今冬的采暖费时发现,这套房子拖欠了两个供热季的采暖费。对此,李先生感到不解,因今年5月份这套房子才过户到他名下,为啥之前会产生欠费?这笔费用又该由谁承担?

10月24日上午,李先生用手机打开“西安市热力集团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输入房子的相关信息后尝试线上交今冬的采暖费。页面上显示其有两笔历史欠费,分别为2021-2022年欠费1117.15元,2022-2023年欠费3723.83元。2023-2024年应交3723.83元,缴费提示中写明:有历史欠费时不能只选择交纳当年欠费。

这套位于西安市北郊华豪花园洋房小区的房子,是一套约160平方米的复式住宅,购置于2016年。购房合同中注明的交房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前”,对此李先生表示,因为合同不严谨,他买房时房屋已经建设完成,但开发商仍使用预售合同,2018年开发商通知他收房时,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等手续,并且房屋墙面还有漏水情况,所以他拒绝收房。

“并不是我故意欠着采暖费不交,而是这套房子今年才过户到我名下,过户后在物业办理了入住,之前的采暖费为什么要我承担?”李先生不解地说。为了证明该说法,李先生出示了由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从两份材料中可以看出:2022年9月,法院判决开发商协助李先生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李先生申请执行后,2023年3月13日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其中提到李先生可持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对此,华豪花园洋房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从2021年冬季开始,小区供热由西安市城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直管到户,所以对于采暖费事宜并不了解。

李先生现场拨打了西安市热力集团客服电话,客服人员称会将该情况向上反映。城北供热公司负责该小区供暖收费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2021年接手该小区供热工作后,每年都对供热合同进行公示,并且会在每户门上张贴相关收费通知。这一情况在小区前任业委会工作人员口中得到了证实。城北供热公司工作人员称,关于李先生反映的房屋产权过户前拖欠的采暖费问题,已经向公司进行了汇报,会尽快予以回复。

律师赵良善认为:如果业主已办理收房入住手续,根据供热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用户未使用暖气期间,按照30%收取基础热费;如果业主未办理收房入住手续,则不需交纳采暖费,应由开发商承担。若业主与开发商购房合同另有约定,从其约定,另当别论。

赵良善表示,不论是开发商还是业主拖欠采暖费,热力公司都不能据此停止供暖,不能借机倒逼业主先交清拖欠的采暖费才能交纳本季度的采暖费,热力公司可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索要欠费。

文/图记者白圩珑实习生张方圆

编辑: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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