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5 03:30:12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01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公司以新疆好家乡超市有限公司(简称“好家乡超市”)注册资本2,449万元人民币的1%为定价依据受让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好家乡超市1%的股权,受让价款为24.49万元人民币。目前,好家乡超市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好家乡超市100%股权。

2.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组织结构、提高管理效率,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好家乡超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奇台好家乡超市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并注销原分公司新疆好家乡超市有限公司奇台县时代广场店。子公司设立后,将承继原分公司的资产、业务及人员等。本次设立子公司并注销分公司不会影响好家乡超市奇台县时代广场店的正常经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晓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新萍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明友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王晓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新萍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明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晓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新萍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明友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01证券简称:汇嘉时代公告编号:2024-051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门店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1家托管购物中心及1家独立超市,具体信息如下:

注:1.好家乡超市与哈密东瓯明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签订超市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哈密市中山北路与广场南路交汇处负一楼,建筑面积为18,131.64平方米的商业物业,迁址运营原好家乡超市哈密市天山店。该项目已于2024年8月16日开业运营。

2.公司(受托方)与哈密东瓯明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方)于2023年5月23日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受托管理委托方下属的位于哈密市中山北路与广场南路交汇处,总建筑面积117,786.29平方米的“哈密市汇嘉时代购物中心”项目。本次委托管理期限为10年,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33年6月30日止,委托管理费每年700万元。该项目已于2024年8月16日开业运营。

报告期末,公司在新疆地区拥有6家百货商场、5家购物中心及11家独立超市,受托管理2家购物中心及1家百货商场。6家百货商场分别为:乌鲁木齐中山路店、昌吉东方店、昌吉生活广场、五家渠店、克拉玛依准噶尔店、库尔勒萨依巴格店;5家购物中心分别为:乌鲁木齐北京路购物中心、昌吉购物中心、库尔勒购物中心、阜康购物中心、克拉玛依购物中心;11家超市分别为:汇嘉时代乌鲁木齐喀什东路超市、汇嘉时代乌鲁木齐惠购店、汇嘉时代昌吉民街超市、好家乡超市乌鲁木齐青年路店、好家乡超市乌鲁木齐世贸广场店、好家乡超市乌鲁木齐鲤鱼山店、好家乡超市乌鲁木齐七一店、好家乡超市奇台县时代广场店、好家乡超市库尔勒市巴东店、好家乡超市阿克苏市英阿瓦提店、好家乡超市哈密市天山店;2家受托管理购物中心为阿拉尔汇嘉时代购物中心、哈密市汇嘉时代购物中心;1家受托管理百货商场为汇嘉时代哈密时尚商城。上述门店建筑总面积达107万余平方米。

二、待开业托管门店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昌吉市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民街超市(受托方)与昌吉环宇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方)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受托管理委托方拥有完整所有权的位于新疆昌吉市建设路298号,建筑面积为48,679.52平方米的“昌吉市建设路环宇邻里中心”项目。本次委托管理期限为7个月,自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委托管理费为60万元。第一期托管期满,双方无异议的,视为继续托管一期。目前,该项目的招商工作正有序进行。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

1、报告期内,公司按业态取得的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内,公司按地区取得的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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