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带民营” 盘活集体林资源

2024-10-25 07:00:23 - 媒体滚动

转自:河北日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国营带民营”盘活集体林资源

“国营带民营” 盘活集体林资源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位于河北省最北部,全县森林面积816万亩,其中集体林面积513万亩,国有林面积303万亩,森林覆盖率60.25%。近年来,围场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以林长制为总牵引,探索出了集体林“国营带民营”委托经营管理的新模式,盘活了集体林资源,不断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走深走实。

围场集体林权经历2008年改革后,全县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的方式,以“均山”“均股”“均利”的形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的发展,集体林在经营管理方面出现了林权分散、林农经营积极性不高、森林资源质量低、林地产出率低、农民收益水平低、资源优势无法转化为经济优势等新问题。

为破解这些难题,在新一轮林改启动后,围场充分发挥三级林长作用,利用巡林巡查的契机,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县级林长多次调研县域内塞罕坝机械林场、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等两个省管国有林场,创新提出了集体林“国营带民营”经营管理新模式。该模式在集体林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基础上,通过推动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依托县管国有滦河林场,采取经营权合作、委托等方式,由国有林场进行规模化经营,进一步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从而增加林农收益。2021年,集体林“国营带民营”试点正式启动。

在这一模式下,围场高站位谋划委托经营条件,林农将林权交给经营主体的前提就是合理的利益收益和合理的权益保障。围场推出了“县级林长组织部署、业务部门技术指导、乡级林长协调实施、村级林长具体操作”的协作落实措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级林长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国有滦河林场在与林农签订委托协议时,明确了林农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和受益保障,即林权仍归村集体或村民所有,国有滦河林场负责修枝、抚育、包装碳汇项目等经营工作,抚育间伐林木收益全部归林权所有人,未来产生碳汇收益后,林场按30%比例收取管理费,这种做法有效打消了林农关于承包经营权的顾虑。

为满足不同经营主体的需求,多渠道拓展委托经营范围,围场还配套建立了“林长+国有林场+集体(家庭)林场”等委托模式。截至目前,国有滦河林场已与哈里哈镇、姜家店乡等9个乡镇16个行政村签订委托协议,委托经营的森林面积已达1.27万亩;协助和支持林业专业大户、职业林农、农村能人等组建2个家庭林场,签订委托经营协议6000亩;协助哈里哈镇对亭沟村和莫里莫村组建2个村集体林场,进行抚育经营,精准提升了1485.6亩森林质量,村集体和林农直接获取木材收益100余万元。

通过实施“国营带民营”模式,围场进一步盘活了集体林资源,增加了村集体和个人收入,提升了集体林森林质量和固碳能力,为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增添了内生动力,实现了社会得生态、林场得发展、百姓得实惠的共赢目标。

(雷嘉珮、王虹敏、彭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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