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1-25 01:33:45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3股票简称:三安光电编号:临2024-00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上述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次现金管理的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产品(包括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

●本次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4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9,677,41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899,999,994.5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0,410,793.5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869,589,200.99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110084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相应的现金管理收益。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产品(包括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

(三)现金管理资金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四)现金管理期限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源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六)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相关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总监及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有关进展情况。

三、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现金管理存在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可能。因此,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做出现金管理决策。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产品(包括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风险较小,在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现金管理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财务中心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内审人员、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现金管理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且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产品(包括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通过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

五、审议程序

2024年1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产品(包括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相关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总监及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03股票简称:三安光电编号:临2024-005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月24日上午10点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林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03股票简称:三安光电编号:临2024-007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三安”)、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三安”)、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三安”)和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晶安”)。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三安、泉州三安、安徽三安和福建晶安分别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4.55亿元、4.10亿元、2.00亿元和1.00亿元,合计11.65亿元。

●若本次提供担保全部实施后,公司分别为全资子公司湖北三安、泉州三安、安徽三安和福建晶安累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人民币5.55亿元、21.90亿元、5.90和6.00亿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1.6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本次担保相关内容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湖北三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25日,注册地址为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高新五路18号,注册资金3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科闯,主要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等。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其总资产880,572.56万元,总负债141,124.5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15,500.00万元,流动负债87,984.25万元),净资产739,447.97万元,2022年度实现销售收入89,668.24万元,净利润2,072.38万元。

2、泉州三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22日,注册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古山村莲山工业区2号,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科闯,主要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等。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其总资产2,044,352.21万元,总负债1,227,074.0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61,580.89万元,流动负债1,085,615.24万元),净资产817,278.17万元,2022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59,916.01万元,净利润21,627.86万元。

3、安徽三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7日,注册地址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东梁山路8号,注册资金29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科闯,主要经营范围:光电科技研究、咨询、服务;电子产品生产、销售;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应用产品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维修等。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其总资产591,870.44万元,总负债71,907.4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37,000.00万元,流动负债71,862.14万元),净资产519,963.01万元,2022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82,790.26万元,净利润9,720.90万元。

4、福建晶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17日,注册地址为安溪县湖头镇横山村,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科闯,主要经营范围:半导体电子材料及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材料的进口业务等。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其总资产328,022.19万元,总负债107,450.1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9,800.00万元,流动负债92,560.33万元),净资产220,572.01万元,2022年度实现销售收入74,656.91万元,净利润1,271.32万元。

目前没有影响上述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保证上述全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决定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1.6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相关情况见“一、担保情况概述”内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北三安、泉州三安、安徽三安和福建晶安根据其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生产经营开展。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总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额累计为167.39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11%。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累计150.45亿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65%;公司为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到期支付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和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分期受让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增资款提供担保余额16.94亿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