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发布,事关从业人员自律管理→

2023-11-25 15:23:05 - 金融时报

基金行业又有重要基础性规则发布,事关从业人员自律管理。

11月24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修订发布《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及配套规则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管理人员注册登记规则》(以下简称《注册登记规则》),上述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基协发布,事关从业人员自律管理→

中基协发布,事关从业人员自律管理→

据了解,本次规则修订旨在推动建立职业道德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的基金从业人员队伍,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提供人才保障。

下一步,中基协将依据上述自律规则稳步开展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和投资管理人员注册登记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自律管理,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健全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和执业行为记录,持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及专业素养。

中基协发布,事关从业人员自律管理→

5类人员应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管理规则》及配套规则于2022年发布,将不同类型机构的基金从业人员纳入统一的自律规则管理体系,为基金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供规则依据。

本次修订细化了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禁止性要求和自律约束措施,进一步明确了行业机构在从业人员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并结合行业实际丰富了从业资格取得方式,为境内外基金专业人才合规从业提供便利条件。

《管理规则》修订后,通过所在机构从事基金业务活动的以下五类人员应当注册取得从业资格:

一是公募基金管理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中从事基金相关业务的人员。

二是私募股权(含创投)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

三是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相关业务的人员。

四是基金服务机构中从事基金相关业务的人员。

五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基协规定需要取得从业资格的其他人员。

基金从业资格取得方式拓展为5种

通过哪些方式可以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实施规定》修订后,基金从业资格取得方式拓展为以下五种:

一是基金从业考试。按照所从事的业务类型通过相应考试科目。

二是资格认定。通过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或者具备境外相关从业资质的境外人员,豁免基金从业考试专业科目。

三是从业经历认定。具备10年以上证券、基金、金融、法律、会计等工作经历的私募股权(含创投)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豁免基金从业考试全部科目。

四是“学历认定+考核”。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豁免基金从业考试全部科目。相关人员在申请注册从业资格前,应当通过所在机构或者符合条件的地方基金业协会等协会认可的其他机构组织的应知应会考核。

五是“专项培训+考核”。前期在“专项培训+考核”试点中已经取得临时从业资格的部分商业银行基金销售人员,临时从业资格到期并完成30学时后续职业培训后可申请将临时从业资格转为基金从业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从业经历认定及“学历认定+考核”的方式豁免基金从业考试全部科目的人员,自从业资格首次完成注册之日起的60日内,应当完成不少于15学时的后续职业培训,其中职业道德方面的内容不少于5学时。

4方面加强投资管理人员自律约束

据悉,《注册登记规则》中的投资管理人员是指在公募基金管理机构中负责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经理,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中负责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经理,或者负责年金、养老金或者社保基金等投资管理业务的投资经理,以及上述机构中实际履行相应职责的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中负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投资管理人员参照本规则执行。

修订后的《注册登记规则》主要从4个方面加强了对投资管理人员的自律约束:

一是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中从事私募资产管理或投资管理的投资经理等纳入了自律规则适用范围,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投资管理人员实施了全口径执业行为自律管理。

二是细化了投资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材料等注册登记要求,从入口端强化机构及投资管理人员服务长期资金的能力。

三是强化了对投资管理人员流动的合理性、平稳性要求,加强对募集期、封闭期、管理现有已成立公募基金产品未满1年等情形下基金经理的离任及变更管理要求,更好地维持产品投资运作的稳定,保障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四是进一步明确了机构在有关投资管理人员的制度建设、流程办理、日常管理等方面应当承担的职责,压实机构主体管理责任。

明确基金经理任职主要要求

订后的《注册登记规则》对基金经理任职主要有哪些要求?

据介绍,一方面,要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满足对投资管理、投资研究等业务经验的年限要求且最近1年在金融机构从事有关工作,符合诚信合规有关要求,并且通过了中基协组织的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另一方面管理养老目标基金、管理人中管理人产品、REITs基金等特殊产品的,在满足前述要求的基础上,还应当具备对应的从业经验或者投资业绩要求等。

聘任、解聘基金经理,应当及时办理基金经理任职注册和离任注销。调整基金经理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或者安排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应当及时办理基金经理变更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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