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西安加强此类车辆通行管理

2023-11-25 18:11:01 - 陕西都市快报

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12月1日起,西安加强此类车辆通行管理

为有效减少柴油货车尾气对大气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以及《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工作要求,现就西安市柴油货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西安市区域通行管理规定

(一)柴油货车通行管控区域划定

1.一类管控区:西安市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含西咸新区部分)。

2.二类管控区:以西安市三环路为界并向外延伸,东至210国道(不含)、101省道(不含),西至高新区、未央区与西咸新区交界,南至107省道(不含),北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内的西安市行政区域。

3.三类管控区:一类、二类管控区以外的西安市行政区域。

12月1日起,西安加强此类车辆通行管理

(二)管控区域通行车型及时段规定

1.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全时在二类、三类管控区通行;每日22时至次日7时可在一类管控区通行,7时至22时禁止在一类管控区通行。

2.国IV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在二类、三类管控区通行,禁止在一类管控区通行。

3.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在三类管控区通行,禁止在一类、二类管控区通行。

二、西咸新区区域通行管理规定

(一)柴油货车通行管控区域划定

1.一类管控区:世纪大道(含)以南,咸户路(含)和钓鱼台路(含)以东,沣景路(含)以北,沣柳路(含)以西围合区域。

2.二类管控区:一是渭河以南,新西宝高速以北、西安绕城高速和福银高速以西,渭河南岸河堤路从福银高速至沣泾大道(含)、世纪大道(含)、沣柳路以东围合区域。二是渭河以北,渭河北岸河堤路从包茂高速至沣泾大道段(含)—望贤路—文林路—文林路西延段以北,沣泾大道(含)以及咸阳城西快速干道—211国道包括北塬一路、自贸大道、正平大街、吉元大街段(含)和包茂高速以东,泾永路(含)、西咸北环线以南,高陵区与西咸新区分界线以西围合区域。

3.三类管控区:一类、二类管控区以外西咸新区区域。

(二)管控区域通行车型规定

1.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在西咸新区区域内通行,三环路以内西咸新区部分按照西安市一类管控区时段规定执行。

2.国IV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在二类、三类管控区通行,禁止在一类管控区通行。

3.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在三类管控区通行,禁止在一类、二类管控区通行。

三、其他管理规定

(一)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邮政快递专用车不受本通告规定限制。

(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驶入管控区域的柴油货车,由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确需进入禁行区域的柴油货车,应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柴油货车通行证件,并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四)市政府可根据西安市大气污染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柴油货车通行管理措施。

(五)遇西安市启动重污染应急或臭氧污染管控等应急措施时,按照相关应急管控通告执行。

(六)过境西安的中重型货车(黄色牌照)执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过境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市政告字〔2023〕8号)。

(七)西安市此前发布的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截止。

特此通告。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3日

11月25日上午,西安市委宣传部召开新闻通气会,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交通局、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介绍柴油货车通行管理措施等有关情况。

针对前期梳理出的群众

比较关心关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会上就《通告》相关措施

进行了解读

↓↓↓

1、实施柴油货车通行管理措施的背景是什么?

为不断提升西安市空气质量,减少货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的污染状况,提升西安绕城高速、西安外环高速通行环境,提升城市物流配送效率,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依法依规起草相关草案,即《关于加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已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2、实施柴油货车通行管理措施的发布前期都有哪些环节?

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西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完成了草案起草、专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举办行业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听证会、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发放调查问卷)、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相关法定程序。

3、实施柴油货车通行管理措施法律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4、实施柴油货车通行管理措施中,西安市柴油货车通行管控区域范围分别是哪些?

一类管控区:西安市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含西咸新区部分)。

二类管控区:以西安市三环路为界并向外延伸,东至210国道(不含)、101省道(不含),西至高新区、未央区与西咸新区交界,南至107省道(不含),北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内的西安市行政区域。

三类管控区:一类、二类管控区以外的西安市行政区域。

5、西咸新区柴油货车通行管控区域范围分别是哪些?

一类管控区:世纪大道(含)以南,咸户路(含)和钓鱼台路(含)以东,沣景路(含)以北,沣柳路(含)以西围合区域。

二类管控区:一是渭河以南,新西宝高速以北、西安绕城高速和福银高速以西,渭河南岸河堤路从福银高速至沣泾大道(含)、世纪大道(含)、沣柳路以东围合区域。二是渭河以北,渭河北岸河堤路从包茂高速至沣泾大道段(含)—望贤路—文林路—文林路西延段以北,沣泾大道(含)以及咸阳城西快速干道—211国道包括北塬一路、自贸大道、正平大街、吉元大街段(含)和包茂高速以东,泾永路(含)、西咸北环线以南,高陵区与西咸新区分界线以西围合区域。

三类管控区:一类、二类管控区以外西咸新区区域。

6、本《通告》相比2018年发布的《通告》扩大了哪些区域范围?

国IV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限行区域没有变化。

扩大区域为: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扩大了包茂高速与延西高速交接处以北,包茂高速以东,外环高速永乐西立交至永乐东立交以南合围区域。

7、西安市柴油货车管控区域通行车型及时段是如何规定的?

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全时在二类、三类管控区通行;每日22时至次日7时可在一类管控区通行,7时至22时禁止在一类管控区通行。

国IV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全时在二类、三类管控区通行,禁止在一类管控区通行。

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在三类管控区通行,禁止在一类、二类管控区通行。

8、西咸新区柴油货车管控区域通行车型是如何规定的?

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在西咸新区区域内通行,三环路以内西咸新区部分按照西安市一类管控区时段规定执行。

国IV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在二类、三类管控区通行,禁止在一类管控区通行。

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在三类管控区通行,禁止在一类、二类管控区通行。

9、本《通告》相比2018年发布的《通告》限行时间做了哪些调整?

我们将国V及以上柴油货车限制进入西安市一类管控区的时间延长了1小时,既与汽油货车进入二环的时间保持一致,也与咸阳中重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开始限行时间保持一致。

10、违反《通告》驶入管控区域的柴油货车,如何处罚?

通告发布前期,我们会设置相关禁令标志,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1、我是一名柴油货车司机,因运送需求确须进入禁行区域的,该怎么办?

按照《通告》规定,确需进入禁行区域的柴油货车,应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柴油货车通行证件,并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12、办理货车通行证,须携带什么资料,在什么地方办理?

携带行驶证复印件、交强险复印件、运输合同(或相关凭证)、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事业单位申请),于办公时间前往西安市各交警大队窗口办理。

13、除了线下,是否支持网上办证模式?

临时须通行限行区域的柴油货车,可通过“西安交警”微信服务号申请办理单次最长为期3天的临时电子通行证。

14、我是外地的司机,对限行区域不熟悉怎么办?

西安公安交警将对接高德、百度等电子地图运营公司,运用大数据规划合理线路,做好出行引导和提醒,并将通过西安交警各新媒体平台公布限行区域及时间。届时也请各位货车司机关注限行道路沿线设置的标志标牌,按照相关交通标志通行。

15、是否可以在临近一类管控区的辅道、转向匝道等路段区域临时停车,待允许通行后进入一类管控区?

不可以。在辅道、转向匝道等区域临时停车存在严重的交通事故隐患,请各位货车司机朋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16、哪些货车不在本《通告》限制通行车型范围内?

按照《通告》规定,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邮政快递专用车不受本通告规定限制。同时,为确保全市物资运输,市公安局前期已发布相关通告,对涉及群众日常生活物资末端配送的轻型、微型封闭式货车,燃料种类为汽油和国V及以上柴油排放类型的多用途车(皮卡车),不在本《通告》限制通行车型范围内。

17、周末、法定节假日和突发情况是否执行限制通行措施?

执行。周末、法定节假日正常实施柴油货车相关通行管理规定。

遇西安市突发情况或启动重污染应急、臭氧污染管控等应急措施时,按照相关应急管控通告执行。

18、本次通行管理措施对汽油货车有没有影响?

没有影响。本次通行管理措施主要针对柴油货车,特别是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适当加大了通行管控力度,汽油货车通行管理措施没有变化。

19、柴油货车在绕城高速上限行吗?

按照限行区域规定,国IV及以上柴油货车在绕城高速上不限行,但应遵守《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过境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和《西安市公安局关于绕城高速载货汽车早晚高峰限行措施的通告》相关规定。

20、如果在非限行时段进入一类管控区,但是由于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原因导致限行时段来临前未及时驶离限区域的,将如何处理?

如果发生此类情况,当事人可以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证据、说明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产生的违法记录核实后予以撤销。

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过境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12月1日起,西安加强此类车辆通行管理

为改善大气质量,提升西安绕城高速通行能力,提高城市物流配送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以及《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工作要求,现就西安市过境货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过境西安的中重型货车(黄色牌照)禁止在西安绕城高速(含)以内区域通行。

二、限制过境西安的中重型货车(黄色牌照)可以通过S02西安外环高速(南段)、G3021临兴高速(外环高速北段,原西咸北环线)、G6521榆蓝高速、S30水阳高速、G7011十天高速等路线通行。

三、以下车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货运车辆。

(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邮政快递专用车。

四、目的地或始发地在西安的非过境载货汽车,应遵守《西安市公安局关于绕城高速载货汽车早晚高峰限行措施的通告》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市政告字〔2023〕7号)相关规定。

五、西安市此前发布的过境货车通行管理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六、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至2027年12月31日截止。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政策过渡期,过渡期内违规驶入禁行路段的过境货车,由公安交管部门批评教育,不予处罚。2024年1月1日起,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过境货车,由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3日

11月25日上午,西安市委宣传部召开新闻通气会,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交通局、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介绍过境货车通行管理措施等有关情况。

针对前期梳理出的群众

比较关心关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会上就《通告》相关措施

进行了解读

↓↓↓

1、过境货车的定义是什么?

由西安外环高速以外进入西安外环高速,未经外环高速、绕城高速及其连接线高速的收费站出站,并从外环高速以外的其他高速公路枢纽驶出的中重型(黄色牌照)货车。

即始发地和目的地均非西安市,从外地来、往外地去,不经外环以内西安行政区域收费站上下高速的货车。

(小布提示:始发地和目的地为西安市的中重型货车不受《通告》中的管理措施限制)

2、过境西安货车绕行主城区,需绕行的货车类型有哪些?

按照通告规定,过境的中重型货车(黄色牌照)禁止在西安绕城高速(含)以内区域通行,需提前择路绕行。

3、实施过境货车通行管理措施的背景是什么?

为改善大气质量,提升西安绕城高速通行能力,提高城市物流配送效率,西安市人民政府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发布了《关于过境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4、过境货车交通管理措施的发布前期都有哪些环节?

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西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完成了草案起草、专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举办行业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听证会、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发放调查问卷)、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相关法定程序。

5、过境西安货车绕行主城区交通管理措施法律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6、实施过境货车通行管理措施中,过境货车通行管控区域范围是哪些?

过境西安的中重型货车禁止驶入西安市绕城高速(含)以内区域,应当通过外环高速或其他高速公路提前择路绕行。

7、哪些车辆不受本《通告》通行管控措施影响?

(1)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货运车辆。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邮政快递专用车。

8、过境西安货车避让绕城高速及以内区域应该如何通行?

过境西安的中重型货车可以通过S02西安外环高速(南段)、G3021临兴高速(外环高速北段,原西咸北环线)、G6521榆蓝高速、S30水阳高速、G7011十天高速等路线通行。

9、周末、法定节假日是否执行绕行措施?

周末、法定节假日正常执行过境货车绕行措施。

10、《通告》是否设置过渡期?

通告设置了一个月政策过渡期。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1、过境大型货车如果在过渡期内未遵守通行规定,进入绕城高速或主城区域的,将如何处理?

过渡期内违规驶入禁行路段的过境货车,由公安交管部门批评教育,不予处罚。

12、《通告》正式执行后,过境中重型货车进入绕城高速或主城区域的,将如何处理?

2024年1月1日起,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过境货车,由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3、绕城高速货车早晚高峰限行还执行吗?

《通告》执行后,《西安市公安局关于绕城高速载货汽车早晚高峰限行措施的通告》继续执行。目的地或始发地在西安的非过境载货汽车,仍需遵守《西安市公安局关于绕城高速载货汽车早晚高峰限行措施的通告》相关规定。

14、西安外环高速通行条件如何?

西安外环高速北段于2015年12月建成通车,南段于2022年9月建成通车。外环高速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120公里,目前道路通行条件良好,车流量及拥堵状况较少,可为绕行的货车节约一定的时间成本。

15、外环高速有几个服务区?能满足我们货运司机吃饭、加油、休息的需求吗?

西安外环高速共设有9个服务区,有货车专用停车区,可满足过境货车司乘人员出行相关需求。位于外环高速南段的子午服务区作为陕西首家开放共享式服务区,还能提供观光、商业、休闲等功能。

16、西安外环高速全面通车后,对过境货车绕行主城区有什么影响?

西安外环高速全面通车后,有利于缓解绕城高速拥堵、疏解城市交通流量。同时,外环高速已全面具备了连接西安外围各条放射线高速相互之间的转换功能,过境中重型货车可以通过外环高速实现路径转换。

17、我是外地的司机,对路况不熟悉怎么办?

西安公安交警将对接高德、百度等电子地图运营公司,运用大数据规划合理线路,做好出行引导和提醒,并将通过西安交警各新媒体平台公布限行区域。届时也请各位货车司机关注限行道路沿线设置的标志标牌,按照相关交通标志通行。

18、过境货车是否可以在临近绕城高速的高速公路立交桥、转向匝道、收费站内外广场等路段区域临时等待,等夜间后继续通行绕城高速?

不可以。过境大型货车避让绕城高速以内主城区绕行是全时段管控措施。同时因道路运行特点,高速公路全时段全线严禁停车。在高速公路主线、转向匝道、收费站内外广场等区域临时停车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请各位货车司机朋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出行。

19、过境货车绕行西安主城区,如何做好远端分流疏导?

西安公安交警将主动协调西安周边的咸阳、渭南、安康、商洛等地市高速交通管理部门,配合做好宣传告知和引导管控工作,提醒驾驶人自觉遵守通行规定。省交控集团将通过高速公路电子情报板及时发布信息进行远端引导分流。同时,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将协调周边省市配合做好远端提示分流。

20、我是一名普通的西安市民,平时比较关注时政和各类政策,希望自己生活的城市越来越好,过境货车绕行措施落地执行后是否会对市民日常生活用品供应及城市各类物资保障等方面带来负面影响?

本措施只针对过境西安货车进行管控,目的地或始发地在西安的非过境载货汽车将不受本措施限制。同时,西安公安交警将持续优化物流配送车辆通行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市民日常生活用品供应及城市各类物资运输。

来源:西安发布西安市人民政府

编辑:高磊

审核:董维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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