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上市公司治理评价报告(2024年)》发布
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黎灵希)投资者是市场之本,上市公司是市场之基,上市公司健康发展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日前,在第八届中国(深圳)公司治理高峰论坛上,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院长、南开大学讲席教授李维安发布了《大湾区上市公司治理评价报告(2024年)》(以下简称“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以截至2023年年底,在境内资本市场上市的794家大湾区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其中,主板393家,含金融机构13家,主板非金融机构上市公司380家;创业板288家、科创板86家以及北交所27家。
评价报告显示,大湾区上市公司治理整体水平仍领先全国平均水平。大湾区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平均值为65.23,比全国64.87高出0.36。
分维度来看,评价报告提到,大湾区上市公司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和利益相关者治理水平较高,监事会治理较弱;民营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与无实际控制人公司同处第一梯队;制造业公司治理指数稳步提升;科创板和北交所公司治理质量较好;绿色治理质量较高,但绿色治理(ESG)报告发布率较低。
针对大湾区上市公司治理状况,评价报告提出了相应对策建议:第一,推出大湾区公司治理准则,推动公司治理质量进一步提高。第二,增加商业化代表人诉讼实践,以市场化构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第三,坚持完善治理体系中的内部监督职能,防止监事会监督职能空位。第四,完善金融业的监事会治理与信息披露,防止治理风险引发金融风险。第五,开展公司治理质量提升行动,解决大湾区城市公司治理发展不均衡问题。第六,适应数字人工智能发展新趋势,规范数字人工智能治理。
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会长王骥表示,公司作为经济活动的核心主体,其治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乃至整个经济社会的稳定与繁荣。研究会一直以来致力于推广和传播公司治理理念,让更多的投资者、投资机构、上市公司及股东关注公司治理话题,关注可持续发展,搭建好上市公司互学互鉴的交流平台,多样赋能,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