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丨莫让朋友圈成了伤人的“战场”
你的声音,我们愿意听见;
你的关切,我们一同看见。
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判决被告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侮辱、诋毁同事信息的被告删除朋友圈、赔礼道歉,并支付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
事件起因是,在某公司上班的小芳因生活、工作上的各种原因对同事小丽心怀不满、产生矛盾。小芳随后连续一个多月在其朋友圈发布了共计40条侮辱、诋毁小丽的内容。小丽认为小芳凭空捏造信息、在朋友圈发布带有侮辱、诋毁其本人的文字图片,这种行为已经构成对其声誉形象的严重贬低,导致其名誉权受到严重侵害,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当今数字化社交时代,朋友圈成为人们分享生活、表达观点的重要个人社交空间。然而,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网友将朋友圈当成个人的“小广播站”,肆意在朋友圈中发布侮辱、诽谤他人的言论,或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声誉,因此而引起的名誉侵权官司数量可观。据某媒体2020年10月的一篇报道,以微信朋友圈、名誉权、民事案由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2018年至2020年相关文书1951篇,这些数字背后是实际上就是上千起名誉权官司。
从社会层面来看,若任由这类侮辱、诋毁行为在朋友圈泛滥,将会破坏整个社会的公序良俗,削弱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尊重,引发更多的人际矛盾与纠纷。
这起名誉权纠纷案件也在警示我们,朋友圈并非私域,“发言”绝不可肆意妄为。朋友圈也并非法外之地,我们在其中的每一句话都可能产生法律后果。尽管它看似是个人向亲朋好友倾诉的小天地,但信息一旦传播,其影响力便难以掌控。不当言论可能对他人的声誉造成极大损害,严重的甚至会逼人走上绝路。
其实,朋友圈除了这种侮辱、诋毁他人的违法行为外,还存在诸多违法现象,比如泄露他人隐私行为,还有编造、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引发公众恐慌,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同时,一些虚假广告、诈骗信息等也在朋友圈中频繁出现,损害了用户的利益。
因此,规范整顿朋友圈,促进网络社交的健康发展势在必行。从网民的角度,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和避免参与违法活动,而当发现朋友圈存在违法行为及时举报。对于社交平台而言,必须加强内容监管,对朋友圈内容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信息。对于频繁发布违法内容的账号,采取封禁等严厉措施。执法部门更要加强对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对于在朋友圈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当然,除了微信“朋友圈”外,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这样的社交平台,我们一样也要慎言慎行。总之,我们在享受各种社交平台带来的便捷社交体验时,务必时刻保持法律意识与道德底线。在“发言”之前,应深思熟虑,确保自己的言论合法合规,不伤害他人的权益,不违背社会的价值导向。
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一个健康、和谐、文明的网络社交环境,让我们的“朋友圈”真正成为分享快乐、传递正能量的有益空间,而非恶意攻击与伤害他人的“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