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服务步履不停,司法为民永无止境——岚皋法院“共享法庭”乘“枫”而来
“当然可以,您到时候只需要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就可以网上开庭。”
11月22日,岚皋县人民法院南宫山人民法庭利用“共享法庭”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在此案中,被告苗某某、张某某在原告李某某处购买沙、石货物,共计13万余元,经原告多方催要,被告仅偿还了3万余元,余下10万元迟迟不结,随即原告诉至岚皋法院南宫山法庭。
由于原告在新疆、被告在延安,一时之间难以线下开庭,随即南宫山法庭庭长叶志江便利用新建“共享法庭”,联系原、被告通过网上开庭的方式处理案件。叶志江通过一根网线和一张屏,围绕还款金额、还款期限等争议焦点调解案件,不到一个小时便成功化解该案。
“共享法庭”就是架构在数字空间、虚拟在群众身边的人民法庭。群众“吹哨”,法官报道,群众可以到“共享法庭”站点或者通过智能手机,足不出户、足不出村网上立案、就地参与庭审、开展调解、申请司法确认、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人民法官通过“共享法庭”常态化进网格、进社区为基层调解组织培训、指导调解,实现便捷式矛盾纠纷前端排查预防化解。
足不出户
“共享法庭”利用互联网络,实现在线诉讼服务,无论当事人身处何地,只需要联通互联网,通过智能手机就可以与法官在线沟通、诉前调解,调解不成可线上立案,线上开庭,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一站式诉讼服务。
足不出村
针对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或弱势群体,岚皋法院“共享法庭”覆盖所有人民法庭,并在全县12个镇130余个村(社区)设置了“共享法庭”站点,当事人只需要到就近的镇村(社区)综治中心,联系辖区“共享法庭”负责人便可以进行线上调解、线上开庭、笔录确认签字等操作。
节约成本
使用“共享法庭”不会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其本质是在中共岚皋县委政法委大力支持下,提供4套综治视联网设备,岚皋法院整合镇、村(社区)和行业部门现有综治视联网终端资源,通过“云上法庭”“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等,仅需一根网线和一张屏,不增编、不建房就可以实现诉讼服务多种功能。“共享法庭”具有覆盖广、成本低、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等优势。
“共享法庭”打破时间、空间上的制约,一键联通法院,实现诉讼资源、服务整合共享,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一网通办指尖诉讼”的便利,是岚皋法院坚持“如我在诉”理念,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真正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让服务加速”的目标。下一步,岚皋法院将不断延伸“共享法庭”功能,积极探索更便利的司法为民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作者|李文浩
编辑|李娟
责编|志寿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