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股闪电被查!全面注册制第一案,警示了什么?奥联电子跨界疑云再追踪
上海证券报
2月17日,全面注册制正式实施。
2月23日深夜,奥联电子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从公告中显示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3001号”来看,奥联电子此次被调查,可谓是全面注册制实施后的第一案。“从公开信息来看,很可能是第一案。”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向记者表示。
证监会的雷霆立案,也打消了奥联电子前两日通过非正式渠道“否认”信息披露失实的杂音。截至2月24日收盘,奥联电子股价报22.34元/股,收跌11.66%。
事件发酵以来,上证报在微信、报纸等端口相继推出了多篇报道《突发,“打脸”!大牛股断崖暴跌!》《央企“打假”、20CM跌停后,深交所再出手!》《又一巴掌!刚刚,众能光电发声!牛股↘↗↘,股民懵了!》《再一巴掌!深夜,证监会立案!》,未来还将持续追踪。
立案调查后果如何?
2月23日晚,原本是奥联电子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时间点,但市场等来的确是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
从交易所发函关注,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间隔时间虽短,但分量却重了很多。
据杨兆全介绍,立案调查是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一个前期环节。如果在调查阶段得到足够的违法证据,证监会将进行听证并作出处罚。而交易所的关注函,是交易所纪律管理的措施,不具有行政处罚的性质。
杨兆全进一步表示,奥联电子被立案调查,表明监管机构认为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较为严重。从过往案例来看,信息披露被立案调查的公司,最终被处罚的概率较大。
被立案调查后,奥联电子可能面临怎样的处罚?
多位律师均向上证报记者表示,奥联电子如果被给予行政处罚,将面临最高千万元的罚款。此外,如果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对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公司还将面临高额赔偿的诉讼风险。
如果上市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在这过程中存在相关违法行为,将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市场禁入等。
奥联电子被立案调查公布后,股民维权之声此起彼伏。
杨兆全介绍,股民能否成功索赔,主要取决于两方面:一是虚假信息披露是否成立,二是虚假信息披露是否导致了股民的损失,二者之间需要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如奥联电子被查实信披违法违规,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根据2022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投资者可以虚假陈述为由,向发行人住所地的省人民政府所在的中级人民法院,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提起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诉讼。
全面注册制下
第一案有何警示?
奥联电子涉嫌信披违规事件在媒体发酵后短短数日,证监会就火速对其立案调查。这传递了什么信号?
在多位资本市场业内人士看来,注册制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作为全面注册制下的第一案,充分彰显了监管层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并对其他信息披露违规行径具有警示意义。
有投行人士指出,全面注册制下监管部门确实对上市公司、中介机构信息披露质量的关注度再度提高,该案例因市场影响比较大、监管反应迅速,所以处罚的警示作用会更显著,能够给上市公司的日常信息披露敲响警钟,提醒其对信息披露渠道所有对外公告的内容都要做认真的核实。上市公司公告中承诺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是格式用语,而是要背负切实的法律责任。
深交所2月1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内容完整,充分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信息,揭示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不得选择性披露部分信息,不得有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是注册制得以实现的基础条件。奥联电子作为全面注册制下信披违规第一案,将进一步提醒上市公司要把信息披露作为极为严肃的一项法定责任来落实。否则,高额罚款和投资者的巨额索赔,将会让上市公司、实控人及时任董监高等付出高昂的违法成本。”杨兆全表示。
记者注意到,奥联电子董事长陈光水,自2019年7月至今还任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席总裁、董事。奥联电子董秘薛娟华自2022年1月至今,还任海南奥联投资公司执行董事。
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大股东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海南奥联投资公司是上市公司进军钙钛矿项目奥联光能的控股股东(持股95%)。
注册制是一种不同于审批制、核准制的证券发行监管制度,它的基本特点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通过要求证券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使投资者可以获得必要的信息对证券价值进行判断并作出是否投资的决策,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的价值好坏、价格高低不作实质性判断。
“全面注册制下,一方面要加强对发行人和相关责任主体的核查和处罚力度,另一方面还要更加强调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中联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证券诉讼业务高级合伙人吴迪进一步表示,对于奥联电子“履历造假门”牵连出的部分券商曾大力宣传奥联电子存疑信息一事,其中涉及的上市公司信披虚实真假内容,券商未必也能够审查得出来,故主要是损害证券公司行业名声。不过,如果被监管机构查实相关研报是为配合上市公司造势,进行所谓的“市值管理”,涉事券商及责任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注意到,在奥联电子被立案调查后,股吧里的不少投资者在询问如何维权: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奥联电子在短短两个月内股价翻倍上涨,其间夹杂各路资本参与其中,甚至还有上市公司在股价爆发前大肆买入,这背后的信息流、资金流之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也值得深入追查。
责编:郭晨希 校对:冯雯君
制作:季宇亮 图编:尤霏霏
审读:朱建华 监制:浦泓毅 签发:林艳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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