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停车场对外出租,增值税如何缴纳?如何开票?政策依据?

2024-02-25 06:30:59 - 中国会计视野网

请问

公司停车场对外出租,增值税如何缴纳?如何开票?政策依据?

答复

1、停车费的收入属于现代服务业—租赁服务—经营租赁服务—车辆停放服务。

2、一般纳税人公司管理的停车场地若是属于2016年4月30日前的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若是该停车场地属于2016年4月30日后的新项目,应选择一般计税,按照9%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参考: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后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六)项第5目规定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注意

地上停车场不需要缴纳房产税,但是地下停车场属于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储藏物资的场所,所以在出租或者自用时亦应缴纳房产税。

1、对于出租的地下室,按照租金的12%从租计征房产税;

2、对于自用的地下停车场,按照应税房产价值的1.2%从价计征房产税;

参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文件规定:

一、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

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

3.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三、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发生的地下车库的自用或出租行为应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缴纳房产税。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