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办法》印发

2023-12-25 15:43:26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爱龙)近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披露,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行为,推动全省各地消防审验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提升消防验收质量和服务水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江苏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办法》印发

详情显示,该办法所称特殊建设工程,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

(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十)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十一)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十二)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该办法所称其他建设工程,是指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

该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以下简称“现场评定”)。

办法要求,现场评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开展;现场评定人员应当对现场评定进行全过程记录,填写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记录表》不得缺项、漏项,确保内容客观、真实、完整。鼓励以影像形式对抽样查看、抽样测量、抽样测试以及联调联试等现场评定活动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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