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奴!废奴!】农奴担负的差役到底有多少?
转自:中国西藏网
编者按:1959年3月28日,是值得西藏人民永远纪念的日子。“翻身了,翻身了!”曾经命价仅为草绳一根、自由与尊严饱受侵害的百万农奴和奴隶获得解放,开创了西藏人民当家做主的新时代,谱写了人类文明史上的光辉篇章。旧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制度?让我们走进历史深处,共同翻开并铭记20世纪人类废奴史上最辉煌、最壮丽的诗篇,真切感受那段极不平凡的历史。
农奴因取得了份地而去耕种领主的自营地,是必须当的“差”。如果只此一种“差”,农奴们大概还可以混个温饱,严重的问题是,旧西藏的“差”多如牛毛,把人折腾惨了。“差”,藏语称“乌拉”,元朝时随驿站的设立而引入。
乌拉有内差、外差两种。内差是农奴们向庄园领主支应的各种差。除耕种领主自营地外,还有打草、砍柴、修建房、跑运输等。外差是农奴们给地方政府支应的各种差役。如若干户须出一个“兵差”,并负责这个兵的吃穿费用。另外,向过往官员、上层僧侣、藏军无偿提供乘骑、驮畜、人役、食宿,以及应付政府无偿征调的用于建筑、修路、送信、运送粮食、柴草等各种徭役。政府的“乌拉牌票”(征役指令)一到,农奴们无论农时忙闲,人手多少,都必须立即照办,不得有违。外差尤其令城市周边、交通要道、藏军驻地的农奴们苦不堪言,他们除了出人出力、出钱出粮,按规矩甚至还要摊派自己的妻女给过往官员、藏军淫乐。
旧西藏差徭之重,亘古鲜见,一个男劳力年平均60%—80%的劳作时间是在支应各种内差、外差,“乌拉”拿走的不仅是农奴们的剩余劳动,而且在攫取他们的必要劳动。地方政府和领主需要什么,就会派什么样的差,这深刻反映出土地所有权所起的决定性作用。农奴主是有偿让农奴们领取一块份地的,得到了农奴们无偿的劳动力,而且,交换的过程和结果具有超常的强迫性、残忍性。(中国西藏网特约撰稿人/沈卫平)